
一、动物伤人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在动物致害的法律体系中,无过错责任原则主张只要发生了动物对他人的侵害行为,不论饲养者或管理者是有无过失,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然而,倘若能够证实受损的具体情况是由被侵权人自发的故意或者其重大过失所引发的,那么就有可能减轻甚至免除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的赔偿责任。举例来说,若有人故意挑逗激怒了具有攻击性的动物而导致自身受到伤害,那么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的赔偿责任或许会因此得到适当的减轻。
动物伤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指因动物致伤而进行治疗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其次是误工费,若受害人因伤导致误工,根据其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确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再者是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还有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此外,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三、动物伤人适用无过错责任有哪些例外
动物伤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况:
一是被侵权人故意。若被侵权人故意挑衅、刺激动物导致被咬伤等伤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比如,主动伸手逗弄有明显警示的危险动物。
二是被侵权人重大过失。当被侵权人的重大过失是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时,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减轻责任。例如,在动物园游览,无视警示翻越围栏接近动物而受伤。
不过,对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不适用上述免责或减责规定,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为了强化对公众安全的保护。
在探讨动物伤人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时,我们还要知道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在动物伤人后,若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虽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他们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而且,当存在第三人过错导致动物伤人的情况,责任又该如何划分。要是您对动物伤人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这些具体责任划分、赔偿标准等问题存在疑问,不用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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