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予刑事处罚谁判决
不予刑事处罚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的,应当判决宣告其不负刑事责任;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也由人民法院在判决中作出认定。人民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综合全案情况,最终作出是否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二、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主体有哪些规定
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主体是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只有人民法院有权作出是否有罪以及是否给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但最终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是否适用不予刑事处罚等判决,只能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审理后作出。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如被告人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法定情形时,可作出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三、决定不予刑事处罚的主体是法院吗
一般情况下,决定不予刑事处罚的主体是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否有罪以及是否适用刑事处罚,需经过法院审判。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判,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不过,在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检察院也可能做出类似影响刑事处罚的决定。例如,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得案件不会进入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也不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总体而言,法院是最终决定是否给予刑事处罚的关键主体。
当探讨不予刑事处罚谁判决时,其实这背后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除了明确判决主体,还需了解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情形。比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者犯罪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可能会被考虑不予刑事处罚。此外,即使被判决不予刑事处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能会要求犯罪人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你是否对这些后续处理方式存在疑问呢?若你对于不予刑事处罚的具体适用、后续处理等问题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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