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按揭房屋的处理如下:
首先,若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若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次,若房屋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并共同还贷,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房屋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等因素,房屋剩余贷款也会一并处理。
二、离婚时按揭房屋债务在法律上如何分担
离婚时按揭房屋债务分担需区分情况。若房屋为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屋为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尚未还清的按揭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可协商债务分担比例,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时按揭房屋增值部分在法律上咋分
离婚时按揭房屋增值部分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形。
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按揭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产权一般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占总购房款比例,乘以房屋增值部分计算。
若房屋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按揭,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若双方对房屋归属及增值部分分割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实践中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以明确出资情况和房屋增值计算依据。
在探讨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该怎么处理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一方面,若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在分割时可能涉及到另一方对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问题。比如,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未登记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另一方面,若离婚后一方无力继续偿还剩余按揭贷款,另一方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如果你在离婚案件中遇到关于按揭房屋处理的具体难题,或是对增值补偿、后续还贷责任等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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