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约定无共同财产后,想要重新分割需满足法定情形。
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或胁迫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进而重新分割财产。
另外,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查证属实后,会对财产重新进行合理分割。总之,并非绝对不能重新分割,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二、离婚协议写了没领证件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在未领取离婚证时不生效。
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登记离婚为生效条件。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若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中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及债务处理、子女抚养等条款均未生效。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均可不再履行协议内容。只有在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仅签订离婚协议而未领离婚证,协议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拘束力。
三、离婚协议写的去除房产名字可以单方面去除吗
仅依据离婚协议不能单方面去除房产名字。
若要去除房产名字,一般属于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这通常需双方共同申请。因为房产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约定去除名字,仅是双方的合意,但要产生物权变动效力,需依据相关不动产登记规定办理手续。
双方应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才能完成房产名字的去除。未经法定程序办理,仅离婚协议无法直接使房产名字变更,另一方不同意配合办理的话,一方很难单方面达成目的。
当我们探讨离婚协议写无共同财产还能否重新分割时,这背后有着诸多复杂的考量。比如,若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那么在发现后的一定期限内,受损方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如果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也有可能通过法律程序重新分割财产。你是否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相关疑惑呢?要是对离婚协议中无共同财产后重新分割的具体法律程序、举证责任等问题不清楚,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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