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犯罪情节超轻微,危害小到可忽略,不被认定为犯罪。像假冒商标数量少、价值低,没给市场秩序等带来实质影响的情况。
2.犯罪嫌疑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假冒商标行为,如实讲出罪行,真心悔悟,积极退还赃款,能避免或减少损害结果发生。
3.按照刑法规定,属于其他无需判刑或可免除刑罚的情形。比如犯罪嫌疑人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等。
要明确,到底是否不予起诉,得综合案件各种情况,由检察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来作出判断。
二、假冒商标罪不起诉后是否还会有法律风险
假冒商标罪不起诉后仍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若作出的是相对不起诉,即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虽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但仍有记录,可能对个人或单位的信誉、商业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在一些商业合作、招投标中可能被考量。同时,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若为存疑不起诉,即证据不足不起诉,若后续发现新证据足以认定犯罪,检察院仍可能重新起诉。另外,即便不起诉,行政机关可依相关行政法规,对假冒商标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三、假冒商标罪哪些情形可获不起诉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假冒商标罪以下情形可获不起诉处理:
法定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例如,初犯、偶犯,假冒商标获利较少,在案发后积极退赃、赔偿权利人损失、真诚悔罪等,检察机关可综合考量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假冒商标罪不予起诉标准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法律判定范畴。除了文中提及的常见考量因素外,比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实践中还会综合多方面情况。例如,假冒商标行为是否是初犯,犯罪后的态度是否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停止侵权行为并尽力消除影响等。若侵权产品未造成广泛恶劣影响,且侵权人有积极补救措施,也可能影响不予起诉的判定。你对于假冒商标罪不予起诉标准还有更多疑问吗?如果对假冒商标罪在不同情形下的法律判定及相关细节存疑,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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