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事诉讼的范围有哪些
1.公诉案件: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把像故意杀人、抢劫这般严重的犯罪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让犯罪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
2.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是想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就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像侮辱、诽谤这类轻微刑事案件就属于此类。
3.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期间,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损失了物质,等刑事诉讼结束后,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告人对损失进行赔偿。总之,刑事诉讼范围包含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以及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还有犯罪行为引发的附带民事赔偿等事宜。
二、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范围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范围广泛。依据《刑事诉讼法》,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具体包括物证,如作案工具、赃物等客观物品;书证,像合同、信件等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证人证言,即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如法医鉴定、笔迹鉴定等专业结论;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例如监控录像、聊天记录等。
收集证据需全面、客观,既要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也要收集证明其无罪、罪轻的证据,以保证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司法公正。
三、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范围如何界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这些证据要成为定案依据,需满足客观性,即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关联性,要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合法性,收集程序、形式等要符合法律规定。司法机关会对证据的来源、收集方法、内容等进行审查,排除通过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如通过刑讯逼供等获取的口供、通过暴力威胁取得的证人证言等。只有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根据。
在探讨诉讼诉讼的范围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其涵盖多种情形。除了常见的民事纠纷、刑事犯罪等典型诉讼范围外,还有行政争议等也在其中。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就可提起行政诉讼。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不服,都属于行政诉讼范畴。另外,知识产权纠纷等也在诉讼范围内。您是否对诉讼范围中的某些具体类型还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行政诉讼的流程、知识产权诉讼的要点等问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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