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管制刑期咋算呢?从判决执行那一天开始哦。要是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羁押啦,那羁押一天能抵刑期两天呢。
2.拘役的刑期呢,也是从判决执行那天起算哟。要是之前被羁押过,羁押一天就抵刑期一天啦。
3.有期徒刑的刑期同样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哈。要是之前有羁押,也是羁押一天抵刑期一天。
在算刑期时呀,一定要清楚判决执行之日是啥时候开始,还有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定呢。不同刑罚的算刑期方式有点不一样,得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案子情况认真算哦。
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假释条件有哪些
拘役也不适用假释,因为假释针对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有期徒刑适用假释需满足:
1.适用对象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执行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该执行刑期限制。
3.实质条件:在刑罚执行期间,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消极条件: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减刑规则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例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若符合减刑条件,经法定程序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5年。
在探讨管制、拘役刑期如何计算时,我们了解到了它们各自的计算方式及起算点等重要内容。但在实际法律应用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与之相关的特殊情况。比如,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时间,是如何折抵管制、拘役刑期的呢?这对于准确把握实际服刑期限至关重要。又或者,当管制、拘役的刑期因某些法定情形发生变化时,具体的计算调整规则是怎样的呢?如果您对管制、拘役刑期计算的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或者在相关法律事务中需要更精准的指导,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