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样分配的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原则,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起诉离婚财产没有达成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时财产未达成一致是可以撤诉的。
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在离婚诉讼中,若仅就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争议,尚未对婚姻关系本身作出实质性处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通常会审查撤诉申请是否出于当事人真实意愿,有无规避法律等情形,若符合条件,会裁定准许撤诉。
需注意,撤诉后若再次起诉离婚,要遵循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期限等相关规定。撤诉并不影响当事人后续再次就离婚及财产分割等问题提起诉讼,只是可能会增加一定的时间成本和诉讼程序环节。
三、起诉离婚财产没判之前就要交费吗
起诉离婚时,案件受理费一般是要预先缴纳的。
案件受理费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财产标的额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受理费。例如,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通常原告需在立案时预交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经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未获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在财产未明确分割前,先根据起诉时主张的财产金额计算并预交受理费,后续根据最终判决结果多退少补。
在探讨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样分配时,我们了解了诸多相关要点。但财产分配之后,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对财产分配结果有异议,是否可以上诉?上诉的期限是多久?另外,财产分配后,涉及到的房产、车辆等过户手续该如何办理?这些问题都与起诉离婚财产分配紧密相连。若你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起诉离婚财产分配还有其他困惑,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更详尽、准确的解答,帮你妥善处理离婚财产分配相关事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