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理离婚协议的程序是啥
办理离婚协议的程序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协议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离婚协议,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签订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需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拟定书面协议并签字。
其次,申请。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然后,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最后,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办理离婚协议需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协议,需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所需材料如下: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当事人户籍信息,身份证是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结婚证。它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关键材料。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部分地区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确保材料准备齐全。
在了解办理离婚协议的程序是啥之后,我们知道这一过程包含多个环节。比如要先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并拟定书面协议。之后,夫妻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但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例如在财产分割上出现新的争议该如何处理,或者子女抚养权的行使在后续生活中有变动又该怎么办。要是你对这些后续问题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更详细准确的解答,帮你顺利完成离婚协议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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