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医疗事故等级判定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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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庆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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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标准。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什么叫医疗事故等级判定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医疗事故的判定

某个医疗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关键是从两个方面看:

1、该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是否为过失

3、是否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以上三点不可却一。

二、医疗事故分级的法律依据

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已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该规定具体规定了各种情况下的损害后果造成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四、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同时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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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医疗事故等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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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等级共分几级几等?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确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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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中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是指甲级甲级医疗事故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戊等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章 第五十条)

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 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虑到你的原发疾病,跟你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由这三个因素出发,这次规定得比较细,一共是11个方面。一旦确定为医疗事故,将来的赔偿应包括,医疗费,包括病人的陪护费,包括病人在医院的就餐费,包括造成病人残疾以后,残疾的赔偿,以及造成残疾以后,他的残疾用具,病人的误工费,还有陪护人的交通费,病人从外地来的交通费,还包括了将来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他的16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所以这个项目规定是比较详尽的。

精神损失,现在是在民法里有这个内容。但考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的身心造成损害,也包括他精神的损害,应该对他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其标准,一般根据当地的平均的年生活水平,根据不同情况赔偿若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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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三级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叫三级医疗事故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系指行为人的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残废或功能障碍的。
甲等医疗事故:造成下列之一情形者为甲等医疗事故:
1.视力、视野较严重损害丧失部分工作和生活能力。
2.双耳听力明显减退(在60分贝以上)。
3.声带或喉部受损伤,对发音有明显影响的。
4.主要脏器功能有改变(有临床和客观检查指标),但不需要借助药物或器械维持的。
5.食道损伤,吞咽困难。
6.致原正常尿道狭窄,排尿困难。
7.育龄妇女子宫切除。
8.脊柱或躯干畸形,功能有一定程序影响的。
9.主要关节功能受一定的影响,但基本可坚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的。
10.缺失任何一手拇指。
1
1.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中缺失,任何三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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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缺失任何一手两指及其掌骨。
1
3.前臂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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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肩关节、腕、髋、膝、踝等任何之一关节,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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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肘强直,活动度小于90度或中立活动度小于1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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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相当上列情形者。
乙等医疗事故:造成下列之一情形者,定为乙等医疗事故:
1.主要脏器受损伤功能有一定改变,有临床症状和客观检查所见的。
2.体腔或组织深部遗留纱布、器械,需要新实施手术的。
3.开错手术病人、手术部位或脏器,造成组织、器官较大创伤的。
4.缺失一足的全部足趾。
5.其他相当上列情形者。
什么叫一级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一级医疗事故的意思 一级医疗事故是什么意思?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 二、一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注:病人因病情重笃或疾病晚期衰竭濒临死亡,而行为人虽有过失,但属偶合因素者,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三、一级甲等事故的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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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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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什么叫三级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系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甲等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 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 cm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 EP)>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 1,视野半径<15°;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81 d bHL(分贝); 8.鼻缺损1/3以上; 9.上唇或下唇缺损大于1/2;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4或下颌骨缺损长4 cm以上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10 cm2; 1 1.肺功能中度持续损伤; 1 2.胃缺损3/4; 1 3.肝缺损1/2伴较重功能障碍; 1 4.慢性中毒性肝病伴较重功能障碍; 1 5.脾缺失; 1 6.胰缺损2/3造成内、外分泌腺功能障碍; 1 7.小肠缺损2/ 3,保留回盲部; 1 8.尿道狭窄,需定期行尿道扩张术; 1 9.直肠、、结肠部分缺损,结肠造瘘; 20.损伤致排便障碍; 2 1.一侧肾缺失或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 2 2.不能修复的尿道瘘; 2 3.膀胱大部分缺损; 2 4.双侧输卵管缺失; 2 5.闭锁丧失性功能; 2 6.不能修复的III度(三度)会阴裂伤; 2 7.四肢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 8.单肢瘫,肌力Ⅲ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 9.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30.利手全肌瘫,肌力Ⅲ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 1.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拇指功能丧失50%以上; 3 2.一手拇指缺失或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3 3.双下肢肌力III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失禁; 3 4.下肢双膝以上缺失伴一侧腕上缺失或手功能部分丧失,能装配假肢; 3 5.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3 6.双足全肌瘫,肌力Ⅲ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 7.双前足缺失; 3 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乙等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轻度智能减退; 2.癫痫中度; 3.不完全性失语,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4.头皮、眉毛完全缺损; 5.一侧完全性面瘫,对侧不完全性面瘫; 6.面部重度异常色素沉着或全身瘢痕面积达60%—69%; 7.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 cm2; 8.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 EP)>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 1,视野半径<15°; 9.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损失大于71 d bHL(分贝); 10.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11.甲状腺功能严重损害,依赖药物治疗; 12.不能控制的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3.胃缺损2/3伴轻度功能障碍; 14.肝缺损1/3伴轻度功能障碍; 15.胆道损伤伴轻度肝功能障碍; 16.胰缺损1/2; 17.小肠缺损1/2(包括回盲部); 18.腹壁缺损大于腹壁1/4; 19.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 20.双侧萎缩,血清酮水平低于正常范围; 2 1.非利手全肌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2 2.一拇指完全缺失; 2 3.双下肢肌力IV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失禁; 2 4.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不全; 2 5.一侧踝以下缺失或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2 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2 7.单足全肌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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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疗事故的等级是怎么划分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等级对应伤残等级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不少,那大家知道医疗事故是分等级的吗医疗事故所导致的伤害,也有伤残等级。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医疗事故等级对应伤残等级:一级乙等=一级;二级甲等=二级;二级乙等=;二级丙等=四级;二级丁等=五级;甲等=六级;乙等=七级;丙等=八级;丁等=九级;戊等=十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标准。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本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二、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
2,视野半径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
5,视野半径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5,视野半径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
1,视野半径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40ms(毫秒),矫正视力0.01—0.
3,视野半径130ms(毫秒),矫正视力0.3—0.5,视野半径120ms(毫秒),矫正视力0.
6,视野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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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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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等级对应伤残等级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医疗事故等级对应伤残等级是怎样的
2007年7月31日,卫生部以第32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把一级医疗事故划分为两个等级,即: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标准》把二级医疗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即: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和二级丁级医疗事故。 《标准》把医疗事故划分为五个等级,即:甲等医疗事故、乙等医疗事故、丙等医疗事故、丁级医疗事故和戊等医疗事故。
《标准》对四级医疗事故没有再划分等级,规定的标准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并列举了16种情形。
《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只能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
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二、医疗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以《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确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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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分级标准问题解答如下,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全身瘢痕面积50—59%;
3、双侧中度周围性面瘫,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4、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40ms(毫秒),矫正视力0、1—0、
3,视野半径20°;
5、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损失大于56dbHL(分贝);
6、喉保护功能丧失,饮食时呛咳并易发生误吸,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7、颈颏粘连,影响部分活动;
8、肺叶缺失伴轻度功能障碍;
9、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
10、胃缺损1/2伴轻度功能障碍;
1
1、肝缺损1/4伴轻度功能障碍;
1
2、慢性轻度中毒性肝病伴轻度功能障碍;
1
3、胆道损伤,需行胆肠吻合术;
1
4、胰缺损1/3伴轻度功能障碍;
1
5、小肠缺损1/2伴轻度功能障碍;
1
6、结肠大部分缺损;
1
7、永久性膀胱造瘘;
1
8、未育妇女单侧乳腺缺失;
1
9、未育妇女单侧卵巢缺失;
20、育龄已育妇女双侧输卵管缺失;
2
1、育龄已育妇女子宫缺失或部分缺损;
2
2、狭窄不能通过二横指;
2
3、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
4、腕、肘、肩、踝、膝、髋关节之一丧失功能50%以上;
2
5、截瘫或偏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
6、单肢两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功能部分丧失,能行关节置换;
2
7、一侧肘上缺失或肘、腕、手功能部分丧失,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
8、一手缺失或功能部分丧失,另一手功能丧失50%以上,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
9、一手腕上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30、利手全肌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
1、单手部分肌瘫,肌力Ⅲ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
2、除拇指外3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3
3、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3
4、双侧膝关节或者髋关节功能部分丧失,可以行关节置换;
3
5、单侧下肢膝上缺失,可以装配假肢;
3
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Ⅲ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
7、单足全肌瘫,肌力Ⅲ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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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分级分等级吗?
医疗事故分级是分等级的,根据医疗事故的致损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国,法学理论把民事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五个档次,医疗事故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范畴,对其责任程度的划分也不能离开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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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作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抚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椐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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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戊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等级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等级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是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宜超过2人。
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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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等级共分几级?
对医疗事故来说,一共分为4级,其中1级是最严重的,而4级是最轻的,发生医疗事故之后,要先确认事故的责任主体,如果是医疗单位的,由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主治医生的,由医生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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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条例》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是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宜超过2人。
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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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2002年2月20日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标准。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条例》把医疗事故具体分级标准的权利授予了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部)。2007年7月31日,卫生部以第32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把一级医疗事故划分为两个等级,即: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更多:一级医疗事故详细标准与赔偿《标准》把二级医疗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即: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二级丁级医疗事故更多:二级医疗事故详细标准与赔偿《标准》把医疗事故划分为五个等级,即:甲等医疗事故乙等医疗事故丙等医疗事故丁级医疗事故戊等医疗事故更多:医疗事故详细标准与赔偿《标准》对四级医疗事故没有再划分等级,规定的标准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并列举了16种情形。《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更多:医疗事故赔偿具体标准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是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宜超过2人。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了解更多相关医疗事故的信息,请点击:医疗事故首页
一级甲等医疗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 二、一级甲等事故赔偿内容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三级戊等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戊等医疗事故怎样赔偿 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戊等医疗事故对应十级伤残,就是最轻的一种伤残等级,赔偿指数10%,赔偿标准根据你所在地方统计数据确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数额是——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50%,你可以自己算一下。 属于戊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1、脑叶缺失后轻度智力障碍; 2、发声或言语不畅; 3、双眼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20ms(毫秒),矫正视力<0、 6,视野半径<50o;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 5、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31dbHL(分贝)或一耳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71dbHL(分贝); 6、耳郭缺损大于1/3而小于2/3; 7、甲状腺功能低下; 8、支气管损伤需行手术治疗; 9、器械或异物误入消化道,需开腹取出; 10、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1 1、双小腿肌力IV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轻度失禁; 1 2、手术后当时引起脊柱侧弯30度以上; 1 3、手术后当时引起脊柱后凸成角(胸段大于60度,胸腰段大于30度,腰段大于20度以上); 1 4、原有脊柱、躯干或肢体畸形又严重加重; 1 5、损伤重要脏器,修补后功能有轻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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