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前能拒付医疗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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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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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事故责任认定前能拒付医疗费吗?

问:我驾驶出租车揽客时,与骑摩托车的曾某相撞,曾某当即倒地。在医院抢救时曾某被查出脾脏破裂和右胳膊骨折,处理事故的交警要我预付曾某的医疗费。由于事故责任尚未认定,而且我认为事故是由于曾某违章驾车造成的,要我预付医疗费不合情理。因我拒绝预付医疗费,交警部门就把我的出租车扣留了。请问,交通事故责任尚未认定,我有权拒绝预付医疗费吗?

答:交通事故是突发事件,抢救受伤者刻不容缓,在抢救中所需的医疗费应当及时到位,不可能等到责任认定后或结案后再支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根据以上规定,交警部门要求你预付曾某的医疗费用,这是正确的。对所预付的医疗费和其他损失,在结案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的有无、主次和大小分别承担,多退少补。如果经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交通事故确实是由于曾某的违章行为造成的,而你没有任何违章行为,那么你就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所预付的医疗费待结案后应由曾某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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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前可以拒付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是突发事件,在抢救中所需的医疗费应当及时到位,不可能等到责任认定后或结案后再支付。我国 道路 第13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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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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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的认定前能拒付医疗费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事故责任的认定前能拒付医疗费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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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拒付医疗费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所谓必须,解释上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花费的医疗费构成合理,为事实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
例如,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在没有这样医院的地区,如需紧急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治疗轻微创伤,也可以是其他医疗单位的医疗收费单据。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根据确需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需的费用。其程度的确定主要由医院的医生来证明,应有相关医生出具相关的证明。根据医院诊疗的一般情况,医疗费主要由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几项费用构成。
其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责任人可以在结案前以及结案时预先支付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确需治疗时支付受害人。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拒绝预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申请人民先予执行,强制致害人预付医疗费。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人拒不预付医疗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但责任人拒不预付医疗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但交通事故责任人拒不预付医疗费,受害人可以在诉讼中向人民申请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98条规定,人民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但是在人民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还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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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肇事者拒绝垫付医疗费,应当怎么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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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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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在上班的时候出了车祸,我想请问一下那个医院诉患者拒付医疗费纠纷方面的内容
[律师回复]
1、民事纠纷是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就人身和财产关系等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法律关系发生的各种纠纷。
2、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
3、民事纠纷包括:债权债务纠纷、房屋产权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著作权纠纷等。
二、民事纠纷怎么解决、民事纠纷解决途径、民事纠纷解决方式、如何解决民事纠纷
1、自力救济
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力救济包括:自决和和解。
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是对方服从。
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
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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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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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保险拒赔的情况下,判定赔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后,有义务及时作出核定。如果保险人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必须在作出核定后的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的通知书,并明确说明理由。 若保险人未及时履行上述义务,除了应支付保险金外,还应赔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因此,在医疗保险拒赔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首先了解拒赔的理由,并对照保险合同的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拒赔是否合理。如果认为拒赔不合理,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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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疗保险拒赔时,判断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后需迅速审核。若不符合承保条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发出拒赔通知并说明理由。未按时履行义务需支付保险金并赔偿损失。拒赔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了解原因,并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评估,如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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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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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条规定,人民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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