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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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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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一,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第二,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第三,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第四,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第五,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就业协议对应届大学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时候要谨慎仔细看清楚协议内容。那么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

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实地考察。并且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

第二,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

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有的毕业生为省事,要求学校先签署意见,但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公正的作用,最可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

第三,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

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而后遭到违约处理。

第四,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现行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

第五,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

第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

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最好能够及时咨询高校就业部门负责老师,征求相关的意见和指导。

第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

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读者朋友。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没有在本文得到解答,可以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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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就业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工作内容,一定要问清楚自己的工作事物,一般公司的核心部门发展前景较好,但这也不一定,还有衡量自己的能力,自己的技术含量,如果你的能力较强,不管任什么职务,将来的前景也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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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流程
1、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本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3、如为“录用”,录用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权单位,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档案接收单位为有人事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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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三,不要轻易变更或重写离婚协议书。
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这里的劝告主要是为了防止由于对已更改离婚协议内容,而导致对您最为有利的离婚协议书被废除或归于无效。如果前后出现几份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起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究竟该以哪一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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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预订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1、认真审阅合同和房产证书。2、补充修改内容符合法律法规。3、合同空格处划线删除,以防有串改行为的发生。4、合同填写要求,要正式按照钢笔或签字笔签约,附图应该盖章处理。5、合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六)认真核对合同份数,最好一式三分(八)签完合同后应及时去办理产权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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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签订三方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签订三方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签三方协议要留心六个细节:
1、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2、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3、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4、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5、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毕业生不应当屈服。
6、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签订购房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订购房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二、要约定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应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

三、要约定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应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

四、要约定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

五、要约定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

六、要约定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

七、要约定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

八、要约定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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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书注意事项
1、注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内容应该全面,包括有关法律中规定的条款。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对于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自己也要保留一份。3、就算双方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因此在试用期内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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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二、要约定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应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

三、要约定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应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

四、要约定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

五、要约定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

六、要约定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

七、要约定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

八、要约定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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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2、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撰写合同,协议书,意向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是常见的投资方式,按照相关入股规定入股方需要与投资公司签订入股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重要条款。那么入股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当事人的详细信息。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出资额应精确,币种应明确;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当明确物权或者知识产权的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金入股是公司出资方式允许的范围。如果是现金入股,需要将现金打入公司专门开立的验资帐户内,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同时,公司股东会应该形成一份新的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因涉及增资,应该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该份股东会决议将成为工商局办理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依据。
3、出资年限 。
4、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
5、出资人的义务,包括债务分担比例。
6、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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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竞业禁止合同注意事项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签订竞业禁止合同注意事项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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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离职补偿协议签订都包括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离职补偿协议签订都包括哪些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职补偿协议签订需要注意:
1.用人单位是否限制了劳动者权利:
2.协议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3.协议是否约定了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
4.协议主体是否正确。
相关知识:
离职补偿协议减少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违法
具体案情:
8月,李某某被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聘为行政文员,并签订了两年期劳动合同。她工作努力,每年都被评为公司优秀员工,并得到免费旅游的奖励。两年合同期满前,人事部经理向李某某征求意见,她说自己30多岁了,希望这次劳动合同的期限能签得长一些。不久,公司拿来新的劳动合同书,期限为5年,岗位不变,工资构成仍是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全勤奖,但“基本工资”一项由原来的2000元改成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李某某有些不解: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是1400元,这无形中自己的工资不就降低了吗人事部经理告诉她:“虽然暂时是少了点,但从长远看,最低工资标准每年都在增长,公司跟你签订的是5年期劳动合同,用不了两三年,你的基本工资这一项就会高出2000元。”
听着挺有道理,可琢磨起来总觉得哪儿不对劲,最后李某某拒绝续签劳动合同。人事部经理拿来一份《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其内容包括“员工单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放弃个人所有主张”,她觉得确实是自己不愿续签合同的,便在协议书上签了字,然后在劳动合同期满当天离开了公司。
过了一段时间,听说自己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李某某很犹豫:“我在协议书上签过字,他们还能给吗”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申请了维权,后经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她得到了4000元经济补偿。
分析: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此,《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生物科技公司与李某某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时,未告知员工有经济补偿一事,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续订合同时,将基本工资由2000元改为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而的最低工资是1400元,工资明显降低,属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所以,公司与李某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属于部分无效协议。其中公司与李某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内容有效,但其不支付经济补偿的部分是无效的。所以,生物科技公司应当向李某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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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2、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在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的问题时,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注意事项
一、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了解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办理需要的材料和在哪里办理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明确离婚财产公证办理的手续和流程。
第1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1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 3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五、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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