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移送检察院起诉的时间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就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批捕,一般不会通知家属。但当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应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无法通知的除外。“无法通知”主要指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通知等情形。若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可暂不通知,待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
三、移送检察院批捕需要多久时间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
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所以,从拘留到移送检察院批捕,一般是3天,特殊情况延长1至4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最长为30天。而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有7天的期限。
当我们探讨移送检察院起诉的时间是多少时,其实这个时间并非固定不变。一般来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还有其他相应的延长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你是否对移送检察院起诉的时间存在疑问呢?要是对于移送时间的具体计算、特殊情况的处理等还有不解,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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