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按揭贷款怎么操作
转按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原借款人(售房人)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与银行解除债权债务关系,撤销抵押登记;二是新借款人(购房人)申请二手房贷款,以所购住房作为新贷款的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登记。其业务流程为:
第一步:原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
第二步:银行经审查同意的,由银行、售房人和购房人签订协议,银行同意售房人转让住房,售房人承诺将售房款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授权银行从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直接扣收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购房人承诺交易时将房款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
第三步:售房人和购房人签订住房转让合同。
第四步:购房人向银行提出新的贷款申请,贷款额可以为售房人剩余贷款余额,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贷款额=所购住房市场价格×二手房贷款成数。
第五步:银行经审批同意后,与购房人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出具同意贷款的承诺函。
第六步:银行与售房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售房人与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银行与购房人办理新的抵押登记手续。
第七步:银行对购房人发放贷款,根据购房人的授权,将贷款划到售房人开立的账户上,然后根据售房人的授权,从账户上直接扣收售房人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终止原借款合同。
按揭涉及两方主体:借款人和银行。对于银行而言,按揭是债权;而对于借款人来说,按揭是债务。根据转让主体不同,可以将转接揭分为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债权转让指按揭在债权人之间的转让,即借款人将在甲银行办理的按揭转到乙银行;债务转让指按揭在债务人之间的转让,即原借款人将按揭转给新借款人。香港地区的转按揭主要是债权转让,而我国内地现阶段的转按揭还仅限于债务转让。根据住房抵押贷款中所涉及的抵押物是否产权变更而划分了交易类按揭贷款和非交易类按揭贷款按贷款类型区分,转按揭又有公积金贷款,商业性贷款(按揭),组合贷款,消费贷款等类型。
二、所需材料
原借款人所需资料:
2、 房地产权证原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 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复印件;
5、房屋买卖合同。
新借款人所需资料:
1、 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
3、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
4、借款人和参贷人的收入证明;
5、 首付款收据;
6、房屋估价报告;
7、房屋买卖合同;
8、 如公积金贷款另附公积金帐号;
9、 如消费贷款另附消费用途证明,水电煤帐单 所有复印件均需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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