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因为夫妻一方有外遇而闹得不可开交,最终走上离婚的道路,那么,如果一方有外遇想要离婚,另一方应该怎么办呢?老公有外遇要离婚怎么办?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一方有外遇提出离婚的,另一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你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是你的爱人有了外遇,过错在他,这样就可以在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时候,向你倾斜。现就婚姻外遇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略说一二:
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收集文字证据
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采集视听证据
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
法院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
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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