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流转的局限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转让行应征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受让没住房宅基且符合宅基使用权户宅配条件;受让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员参考源。

宅基地流转的局限有哪些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块的,农户只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仍然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那么如果有人想要对宅基地进行流转,此时该考虑哪些局限性的问题呢?小编为大家介绍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局限有哪些。

一、宅基地流转的局限有哪些

1、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2、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3、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4、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二、宅基地的面积有没有限制?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因此严格的土地利用政策是我国的一个长期国策,也是法律规定的一个长期任务。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具体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我国各地根据土地利用政策对宅基地的面积做出了不同的规定。

通过小编对宅基地流转局限性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此已经有足够的了解。如果您想要把自己的宅基地进行流转,那么您就要充分考虑清楚了,毕竟在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本篇文章由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搜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宅基地流转的局限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58****5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6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5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6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8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0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1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4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2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8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何限制?
1、仅限于同一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2、受让方不能拥有多处住宅,3、宅基地面积有限制,农村对于宅基地的面积是有限制的,一般根据户口簿上的人口来定,按照规定是不能花钱购买宅基地面积的。
10w+浏览
农村宅基地流转限制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由农民家庭占有和使用,但只能作为住宅之用而不能转为建设用途,也不能用于商业活动,不能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转让。这些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和维持农村稳定,但在人口加速流动和市场化的大背景下,也应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
2、目前宅基地不能流转,不仅给农民的财产权施加了约束,而且造成了宅基地的粗放性使用和资源浪费。由于农民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他们就倾向于尽可能多地获得宅基地,但因为不能流转,他们又没有动力去促进宅基地经济价值的提升。同时,大量农民入城镇工作,农村人口减少,造成了大量宅基地的荒废。现在需要把闲置的宅基地使用起来,以弥补农村建设用地的不足,或者对荒废宅基地进行复垦,增加耕地面积。而要实现这些目标,都需要宅基地可以合法流转。同时,只有经过流转,农民对宅基地所享有的财产权利才能充分体现,增加农民收入。
3、推动土地财产权益的流转是农村改革的大方向。有偿转让以及合理的退出与补偿机制,将能使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同时增加建设用地与耕地面积,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
4、要推动宅基地的流转,必须完善相关的征收补偿制度。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对宅基地的征用补偿,一部分是支付给农民,另一部分是给予作为土地所有者的集体组织,但个体农民因势单力薄、经验缺乏、维权意识差等原因,往往在补偿时利益受损。而且,宅基地的补偿标准目前各地不一,一些地方还是参照农田标准,与城镇化过程中宅基地实际价值大大提升的现实严重脱节。所以,现行的补偿方式必然造成对农民的不公平,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应以土地的市场价格为依据。
5、要促进宅基地流转,还必须明晰农民财产产权,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虚化这一普遍问题。明确农民对宅基地所享有的用益物权的性质及各项权能,流转才有合理的产权基础。
6、另外,宅基地是当前农民享有的基本福利之一,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必须首先完善福利制度,降低农民对于宅基地的依赖,使其享有制度性保障(包括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才能免除他们在宅基地流转中的后顾之忧。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0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宅基地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最新宅基地转让流程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宅基地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最新宅基地转让流程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户宅基地流转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流转纠纷要如何处理 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行。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提讼。否则,人民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 此外,宅基地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农村宅基地流转纠纷的成因 1、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大量涌入城镇,有地举家在城镇生活,有的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在城镇有住房,导致其农村宅基地及房屋闲置,而有的村民因分户、结婚等原因,急需农村宅基地或者房屋,随之就出现村民之间自由流转农村宅基地的情况,由于村民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知识的欠缺,大多未办理过户手续,以致后来酿成纠纷。 2、一些城镇居民为方便生活,再加上取得农村宅基地成本很低,出现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进行宅基地流转的情况,由于法律和政策的限制,没办法进行过户,以致后来酿成纠纷。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0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流转?
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的,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宅基地使用权能流转么
[律师回复]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流转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农村宅基地上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与普通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只有符合条件的流转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流转有何限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在合同法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转让房屋的协议是有效的,其实不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物权法》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的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处分,而农民的处分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宅基地有偿转让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进城农民宅基地试点有偿转让是“的第一场瑞雪”。据悉,全国农民工总量已逾 2.69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 1.66亿人,外出务工农民仍以每年600万左右递增。很多进城农民常年在城市生活甚至定居,而宅基地不能流转造成的困扰,成为许人心中挥之不去的“另类乡愁”。 农村宅基地试点有偿转让颇有些“终点又回到起点”意味。宅基地曾经有过私有并可自由买卖时期,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2年,农村宅基地归农民私人所有,农民拥有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宅基地和房屋都属于农民私有财产,宅基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两权主体合 一,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可自由买卖、出租、赠与、典当及继承。但是自1962年初至1999年间,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和农民房屋可自由买卖政策逐步建立完善并趋于定型,而后沿袭至今。数十年来,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个人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不准出卖和出租;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自由买卖,农民住房由房地合一的所有者主体转变为所有者主体相分离。一边是农民房屋永远归农民所有,并且有买卖或者租赁房屋的权利;另一边却强调宅基地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硬是整出“房地分离”奇迹。在国家鼓励和推进农村土地自由流转的今天,宅基地与房产所有权“两张皮”无疑成为亟需跨越的障碍。 对于表面已经建有房产的农村宅基地来说,不能出租或者出售在实际操作中本身是个悖论。农民在出租或者出售房产时候,不会加上其房产下面宅基地不出租或者不出售条款,而租房特别是买房者也不会认同房子是我的、宅基地还是原户主理念,更不会双脚离开地面悬浮于宅基地上空。换句话说,农民在出售自家房屋时,与之配套的宅基地已经形成事实上的使用权转让。即便如此,已经出售房屋的农民与宅基地还是脱不了干系,假如邻居之间发生宅基地界限扯皮纠纷,以致对簿公堂,在法律层面上还需要出卖房产的原农户出面打官司。如果说宅基地上有房屋似乎少了宅基地之忧的话,那么处理未建房宅基地问题就有些棘手:农民名下宅基地面积超标,自家建房后还有大片空地足够再建房而未建或者宅基地长期空置,都因不能出售造成资源长期闲置浪费。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宅基地可以流转吗?
可以,但有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仅限于同一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和农村承包地的流转不同,目前宅基地的流转基本上只存在“转让”这一种形式。也就是会造成原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的丧失,因此为了避免宅基地的使用权落户到非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手中,损害本村其他村民的土地权益,只能转让给本村的人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农村宅基地上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与普通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只有符合条件的流转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流转有何限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在合同法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转让房屋的协议是有效的,其实不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物权法》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的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处分,而农民的处分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0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处理宅基地流转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流转纠纷要如何处理 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行。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提讼。否则,人民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 此外,宅基地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农村宅基地流转纠纷的成因 1、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大量涌入城镇,有地举家在城镇生活,有的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在城镇有住房,导致其农村宅基地及房屋闲置,而有的村民因分户、结婚等原因,急需农村宅基地或者房屋,随之就出现村民之间自由流转农村宅基地的情况,由于村民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知识的欠缺,大多未办理过户手续,以致后来酿成纠纷。 2、一些城镇居民为方便生活,再加上取得农村宅基地成本很低,出现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进行宅基地流转的情况,由于法律和政策的限制,没办法进行过户,以致后来酿成纠纷。
如何解决宅基地流转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流转纠纷要如何处理 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行。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提讼。否则,人民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 此外,宅基地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农村宅基地流转纠纷的成因 1、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大量涌入城镇,有地举家在城镇生活,有的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在城镇有住房,导致其农村宅基地及房屋闲置,而有的村民因分户、结婚等原因,急需农村宅基地或者房屋,随之就出现村民之间自由流转农村宅基地的情况,由于村民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知识的欠缺,大多未办理过户手续,以致后来酿成纠纷。 2、一些城镇居民为方便生活,再加上取得农村宅基地成本很低,出现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进行宅基地流转的情况,由于法律和政策的限制,没办法进行过户,以致后来酿成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宅基地流转是指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但只限定于转给本集体的人。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宅基地 > 宅基地流转的局限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