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贪污罪司法解释

最新修订 | 2024-07-07
浏览10w+
李泽宇律师
李泽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305人
专家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ArticleTitle}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四条 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5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最新贪污罪司法解释
一键咨询
  • 157****4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1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2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5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3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4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1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2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4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0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8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贪污罪最新司法解释2024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贪污罪最新司法解释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贪污罪最新的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最新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lw@]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w]》第条,、将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
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
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最新的司法解释为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3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贪污罪最新的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最新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lw@]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w]》第条,、将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
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
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最新的司法解释为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贪污受贿45万元,有积极退赃等立功表现,有争取判缓
[律师回复]   4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积极退赃且有立功表现,可争取缓刑,审理后决定。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或者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贪污受贿45万元,有积极退赃等立功表现,有争取判缓
[律师回复]   4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积极退赃且有立功表现,可争取缓刑,审理后决定。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或者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新刑法贪污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2015最新刑法修正案贪污救灾款共30万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并处罚金;有
第二项。“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法》
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罪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数额特别巨大,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积极退赃,并处没收财产,对犯罪的:“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犯
第一款罪,根据情节轻重,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可以从轻,不得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终身监禁。“犯
第一款罪、真诚悔罪,可以从轻处罚,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对多次未经处理的,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按照累计数额处罚,避免,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假释。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3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贪污罪的司法解释是该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16高检发释字[199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之有关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一、贿赂犯罪案件
(一)案(第382条、第383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27日自2000年7月8日起施行法释(2000)15号)
为依法审理或者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现就这类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罪共犯论处。
第二条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第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新刑法九贪污5万会判刑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刑法九5万量刑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条规定,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依法惩治贿赂犯罪活动,对于“新刑法九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呢”这个问题在刑法的有关规定中,《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或者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构成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贪污罪司法解释202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行为,如果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则就会构成贪污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贪污受贿量刑规定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
对于贪污受贿量刑规定,“数额较大”为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处罚金。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为“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是新的一年做出的部分调整。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污染环境法最新司法解释
我国并没有《污染环境法》这样的法律制度,但是关于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一般污染环境行为造成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造成一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轻伤,三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5亩以上基本农田遭受永久破坏等情形,要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环境保护
贪污判刑11年还有部分赃款未退换可以减刑、假释?
[律师回复] 你好,符合如下情形,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节减刑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最新贪污罪司法解释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