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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的支付是按照什么标准的?我们的法律当中是否有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现在关于这个问题律图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帮助您正确了解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该不该支付?到底该支付多少?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法律依据200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计算的法律依据,只要您按照上面的方法就能计算出正确的数据,但是,被扶养人如果有多个扶养义务人呢?那么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处理呢?关于这些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您提出的具体问题,结合您当地的生活水平为您计算出正确的数据,帮助您解决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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