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怎么认定,有哪些全责的情形?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韩佳巍律师
韩佳巍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656人
专家导读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认定,有哪些全责的情形?

交通事故负全责是指一方对发生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的责任。对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是由负全责的一方承担。对交通事故全责的认定是由专门的交警部门进行认定的,那如何对交通事故全责认定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详情请阅读下文了解。

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此可见,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立即停车,这是肇事驾驶人首要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然而有些机动车驾驶人却因为法制意识淡薄,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心存侥幸,不但不停车,反而弃车而逃或者驾车逃逸,以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由于肇事逃逸使事故现场不复存在,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或者无法认定,所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留下的,是认定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和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也是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事实。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是一种有效的经济惩罚。

3、毁灭证据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证据是确定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以及当事人责任的根据,也是确定当事人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如果当事人毁灭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就可能导致缺乏证据而无法查清事故事实,无法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以致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只要当事人毁灭证据,就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一样,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故意肇事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道路交通中,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所以不应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由故意肇事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教练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学员“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 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教练员承担的赔偿责任只是在学员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因为教练员只对学员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过错负责,这是教练员的法定职责所产生的必然的法律后果。

以上便是交通事故全责认定的几种情形,根据上文的介绍,大家应该知道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一般是由于一方做出了不适当的行为,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很显然,法律是不允许任何人钻空子。对待这样态度恶劣的人,将是更严重的处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认定,有哪些全责的情形?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6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8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7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31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4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0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交通事故负全责情形
1、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2、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3、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认定中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事故认定中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认定全部责任的情形,肇事逃逸的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的,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为同等责任。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
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
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0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认定全部责任的情形,肇事逃逸的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认定全部责任的情形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为全部责任:
(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四)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五)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六)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七)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九)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一)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肇事逃逸的责任如何认定
(一)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四)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全部责任的情形,肇事逃逸的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认定全部责任的情形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为全部责任:
(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四)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五)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六)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七)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九)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一)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肇事逃逸的责任如何认定
(一)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四)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道路上现在车太多,行人也很多,一不小心就会发生事故,请问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会把哪些情形归为交通事故全责认定
[律师回复] (
一)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
二)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
三)遇放行信号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和被放行的行人的;
  (
四)遇停止信号右转弯和T形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的;
  (
五)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
六)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的;
  (
七)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
八)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直行或右转弯车的;
  (
九)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
十)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人的;
  (十
一)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
二)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
三)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
四)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
五)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横过车行道,未让机动车、行人的;
  (十
六)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
七)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
八)行人横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
  (十
九)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二
十)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的;
  (二十
一)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的;
  (二十
二)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
  (二十
三)其他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
  (二十
四)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
  (二十
五)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的;
  (二十
六)逆向行驶的;
  (二十
七)违章掉头的;
  (二十
八)违章会车的;
  (二十
九)违章超车的;
  (三
十)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
  (三十
一)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的;
  (三十
二)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的;
  (三十
三)倒车、溜车发生事故的;
  (三十
四)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十
五)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前车尾部的;
  (三十
六)自身发生交通事故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全责情形有哪些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1、追尾的。2、逆行的。3、倒车的。4、溜车的。5、开关车门的。6、违反交通信号的。7、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工伤认定认定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认定认定的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及职工在下列情况下遭受伤害,有可靠证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1、职工在执行企业负责人(包括班组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而造成负伤或者死亡的;
2、集体乘车去会、听报告或者参加指派的各类公益性活动(不包括旅游),所乘坐的车,发生了非本人所应负责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者死亡的;
3、企业以临时工棚做职工集体宿舍,因工棚倒塌,职工负伤或者死亡的;
4、因工出差或者因为调动工作赴任往返途中遭遇非本人所应负责任的意外事故而造成负伤或者死亡的;
5、在本单位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死亡而非本人所应负的责任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最近开车出了一次交通事故,违规掉头造成电动车撞了我的车,交警判我全责。我想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全部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责任认定为全责有:(
一)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
二)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
三)遇放行信号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和被放行的行人的;
  (
四)遇停止信号右转弯和T形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的;
  (
五)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
六)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的;
  (
七)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
八)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直行或右转弯车的;
  (
九)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
十)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人的;
  (十
一)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
二)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
三)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
四)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
五)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横过车行道,未让机动车、行人的;
  (十
六)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
七)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
八)行人横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
  (十
九)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二
十)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的;
  (二十
一)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的;
  (二十
二)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
  (二十
三)其他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
  (二十
四)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
  (二十
五)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的;
  (二十
六)逆向行驶的;
  (二十
七)违章掉头的;
  (二十
八)违章会车的;
  (二十
九)违章超车的;
  (三
十)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
  (三十
一)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的;
  (三十
二)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的;
  (三十
三)倒车、溜车发生事故的;
  (三十
四)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十
五)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前车尾部的;
  (三十
六)自身发生交通事故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何种情形下认定对方为交通事故的全责方?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何种情形下认定对方为交通事故的全责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出资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所认缴出资,由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的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股权出资如果不符合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法院可以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达到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法院可以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股权出资如果不符合第(四)项的规定,也就是出资的股权没有进行评估作价,那么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评估价额如果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法院就会认定该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
(一)、
(二)、
(三)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股权出资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情形下认定对方为交通事故的全责方?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什么情形下认定对方为交通事故的全责方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堂弟从小就缺少关心,好不容易交了一个女朋友,交往了一段时间后觉得堂弟不太合适,于是就分手了,但是堂弟想不开,在工作期间跳楼了,单位告知他这种行为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堂弟问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所谓的“三工”。
“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的作用。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
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强调的是受到的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存在有因果关系。
如果员工因个人利益、个人私怨等原因受到暴力伤害,显然无法认定为工伤。
三、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
因工外出期间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员工受用人单位唱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2、员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3、员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的是“工作原因”。
如果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亦进行了明确,“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上下班交通事故是工伤认定的常见类型,但并非所有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能认定为工伤,这里需考虑员工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具体是指“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结论为员工个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员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认定,有哪些全责的情形?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