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监外执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但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另一种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此外,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不过,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监外执行后再犯罪会怎样处理
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的,应当及时收监。
首先,会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将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具体计算方式较为复杂。比如前罪剩余刑期为2年,后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可能会在3年以上5年以下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等。总之,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会取消监外执行,将前后罪刑罚合并执行,以体现法律的严肃和公正,维护社会秩序与司法权威。
三、监外执行期间发现漏罪如何处理
监外执行期间发现漏罪,应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处理。首先,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将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数罪并罚时,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例如,原判刑罚为有期徒刑3年,监外执行期间发现漏罪应判处有期徒刑2年,那么可能在3年以上、5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同时,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总之,要确保对漏罪依法惩处,且遵循数罪并罚规则准确量刑。
当我们探讨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时,其实这背后涉及诸多考量因素。比如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情况,这就要求有相关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来证实病情的严重性。还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体现了法律对特殊生理状态人群的人性化关怀。另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在监外执行范围内。你是否对监外执行的条件或者相关法律程序存在疑问呢?如果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消除疑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