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李艳龙律师,作为山东友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在济南这片法律天地里熠熠生辉。
自2015年踏入法律事业的那一刻起,李律师便全身心投入其中,凭借着超长的执业年限,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的擅长领域极为广泛,拆迁安置、行政诉讼以及刑事辩护等方面都游刃有余。
多年来,李律师处理过上千起相关诉讼案件,每一个案件都是他专业能力的有力见证。在行政诉讼中,他代理的曹县鼓楼广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成功促使法院依法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聊城茌平区王某等9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也让法院生效判决撤销涉案房屋征收决定。刑事辩护领域同样成绩斐然,烟台李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经其团队全程办理,最终判决缓刑;淄博沂源赵某非法采矿案,经代理后法院认定赵某行为不构成非法采矿,无罪释放。
李律师不仅专业能力出众,还担任着多个重要社会职务,是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济南市法学会征收拆迁研究会理事等。他还荣获多项荣誉,如济南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个人,受聘为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法律专家库”成员。
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以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李艳龙律师始终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值得每一个人信赖的法律专业人士。
二、经典案例
梁某去世后,其独女张某发现陈某一直占有涉案房产拒不返还,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该房产。陈某则辩称房产是他与梁某共有的,梁某已将50%产权赠与自己。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涉案房产究竟是不是梁某的个人遗产,以及能否进行分割。
张某为证明房产是梁某的遗产,提交了房产照片、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据。一审法院却以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为由,裁定驳回了张某的起诉。张某不服,继续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房产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但它有使用价值,而且经过查证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是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的。于是,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在这个案子中,存在两个难点。程序上,房产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给认定遗产造成了障碍;实体上,双方对于房产是否属于梁某个人财产存在争议。不过,二审法院的裁定为案件进一步审理奠定了基础,张某有望通过后续审理维护自己对房产的继承权益。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位专业律师的努力。这位律师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精准把握案件要点,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为张某找到了有力的突破口,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成功推动案件朝着有利于张某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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