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以下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二、哪些情形不能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以下情形不构成盗窃罪:
1.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因疏忽错拿他人财物,发现后及时归还,不构成盗窃。
2.未达到数额标准,各地关于数额较大标准不同,一般达到当地规定数额才构成犯罪。
3.盗窃自家财物或近亲属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必要的,也与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
4.盗窃行为不符合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特殊盗窃类型的构成要件。例如,在公共场所偶然实施的顺手牵羊行为,未达到普通盗窃数额标准,不构成盗窃罪。
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除此之外的情形,一般不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况。
比如普通的街头抢劫,未出现上述加重情节,就按一般抢劫罪量刑。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抢劫的手段、数额、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需注意,具体案件的认定还得依据详细事实和证据,由司法机关依法判定。
在探讨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时,除了文中提到的现有技术、专利权用尽等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但要注意,这里的科研实验必须是为了纯粹的科学研究目的,而不能以科研之名行商业利用之实。还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也不构成侵权。你是否对这些特殊情况还有疑问呢?若对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具体界限、判定标准等问题存在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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