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来电咨询,分居多久可自动离婚?这里需要为大家普及一个法律知识,在我国不管夫妻分居多长时间都不可能导致婚姻自动解除,而是需要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分居离婚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居多久可自动离婚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在我国都采取的是审批制,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确认之后就会收回结婚证,而发给离婚证。即使在夫妻分居的情况下,也是要这样进行离婚的,而不会因为夫妻分居达到多少的年限就能让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二、分居导致离婚的条件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应准予离婚的参考条件之一的分居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分居是因感情不和
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有因夫妻俩的工作单位分属两地致使夫妻分居(例如农村普遍存在的年轻夫妇分处异地打工);有的是子女在外念书,夫妻有一人专程前往异地照顾;有的是一方在监狱服刑造成的夫妻分居; 上述情形均不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原因要素,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条件。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不需以分处异地为标准,即使是在同一所房子中,因感情不和夫妻俩分别在不同的房间居住,相互之间经济分开,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或是对方承认,也可认定夫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
(二)分居应达两年或两年以上
民法典对此只作简单概述,笔者认为分居期间应适用中断。如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一方独自另处生活,已达两年十一个月,这期间除共同照顾子女的生活与教育外,夫妻间没有履行任何夫妻义务,但在最后一个月中经亲友从中调和,独自生活的一方又重新回家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不管他们重新在一起生活时间长短,他们分居的期间应中断。即使第二天又因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夫妻间的分居时间应重新计算。
(三)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
“分居两年”只是一个参考条件,不是绝对条件。实践中,有将“分居两年”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误论。有的夫妻是因对方有某种恶习影响了感情,造成分居达两年或两年以上,起诉离婚是因对对方改掉恶习缺乏信心。如被告能够表示改掉恶习,并有足够的可能。这种情形应认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应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达到2年的,则可以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此时可以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这句话更多时候是针对协议离婚而言的,在诉讼离婚当中,只要当事人一方想要离婚,也不用等到分居2年,及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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