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种类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2
浏览10w+
黄蓉律师
黄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万人
专家导读 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无效婚姻。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特别是表兄妹结婚的在过去比较常见。这明显违反婚姻法。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无效婚姻。

{ArticleTitle}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我国无效婚姻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律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无效婚姻法律制度历来是婚姻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许多国家的法律中也都有无效婚姻的规定。

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均未规定无效婚姻内容,只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版已废止)中才有“婚姻关系无效”的提法。2001年《婚姻法》修订中,确立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内容,使得《婚姻法》的体系更为完善。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对于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10月1日实施)取消了对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以及对重婚事实向检察机关举报的规定,弱化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司法职能。使得婚姻无效的宣告请求权人只是限定在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姻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对于婚姻无效的宣告请求期限,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亦无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无效的宣告请求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权,其目的在于保护婚姻的合法性,由于婚姻生活是一个延续性的过程,若以时效限定婚姻无效宣告请求权必然为使一些本应宣告无效的婚姻因错失时效而变为有效,而受到法律保护,这显然与立法本意是相违背的。因而婚姻无效的宣告请求权不应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且不受时效的限定。此外,对于婚姻无效的司法处理不适用调解程序,而一律用判决。且该案由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此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有关婚姻无效的种类,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要了解其他的相关内容,请登录律图官方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无效婚姻的种类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5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3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8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7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5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3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2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4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效婚姻的种类包括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无效婚姻的种类包括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无效婚姻的种类包括哪一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无效婚姻的种类包括哪一些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孩子的无效婚姻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条件,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呢婚姻结束,子女抚养权是父母争夺的焦点,那十周岁以下孩子抚养权归谁呢下面我们将就上面提到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回答。
一、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无效婚姻又是指不具备婚姻条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可以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
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无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
3、重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无效婚姻。
4、血亲婚。就是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5、疾病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未经治愈的无效婚姻。
6、未登记婚。就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只未进行结婚登记,违反结婚程序的无效婚姻。
二、十周岁以下孩子抚养权归谁
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2、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无效婚姻与离婚的区别,违法婚姻的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效婚姻与离婚的区别,违法婚姻的类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无效婚姻与离婚的区别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从诉的性质来看,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主要在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人民离婚,是为了从法律上通过夫妻身份关系、财产、子女关系的变更,解除原有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为普通程序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为特别程序之诉。无效婚姻解除的是违法的婚姻,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这一前提条件的男女之间,根本不存在离婚与否的问题。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在婚姻成立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的事实发生。这就决定了两者的具体事由不同。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3、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对该“婚姻关系”的宣告无效溯及既往。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既可以发生在该婚姻关系当事人生存期间,也可以发生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以后。
二、违法婚姻的类型
1、当事人以欺骗、弄虚作假或与登记工作人员合谋串通等手段形成的违反结婚实质要件,但经过了形式上的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的违法婚姻,具体包括违背自愿的强迫包办买卖婚姻、不到法定婚龄的早婚、违反一夫一妻制的重婚、违反禁止结婚规定的近亲婚、违反禁止结婚规定的疾病婚等五种。
2、仅违反形式要件的事实婚姻,即当事人已符合结婚的各项实质要件,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就公开地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3、既违反形式要件,又违反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具有双重违法性,具体表现为事实上的包办买卖婚姻、事实早婚、事实重婚、事实近亲婚、事实疾病婚等。
4、其他以欺骗、武虚作假手段形成的违法婚姻。如的婚姻、虚假结婚、欺骗结婚、同性结婚、只有一方当事人的结婚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姻无效疾病的种类包括哪些?
婚姻无效的疾病主要包括:精神疾病、智力低下、传染病、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等。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可能因没有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而无效,所以在结婚前一定要提前对对方有所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无效婚姻的疾病种类主要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对无效婚姻的规定,并没有将患什么病的男女双方缔结的婚姻规定为无效婚姻。法定无效婚姻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效婚姻中并没有疾病种类的说法,因患有重大疾病而缔结了婚姻关系的,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不是无效婚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无效租赁合同有哪些种类,无效租赁合同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将导致合同无效 ①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②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④房屋转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2、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①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 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②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城镇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4、租赁的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合同无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效婚姻的疾病种类主要有哪些?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无效婚姻的疾病种类主要有哪些?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无效婚姻的种类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