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什么罪?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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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吸毒不是犯罪,只是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只有触犯《刑法》的,才构成犯罪。

吸食毒品什么罪?

在实际生活中,经常有人会问,吸毒犯罪吗、吸毒会触犯什么罪名等。人们之所以会如此问,是因为我国司法及司法机关都要求严厉地打击毒品犯罪行为。那么,我国刑事法律对吸毒是如何规定,马上随律图小编来了解下吧。

吸食毒品什么罪?

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将吸毒行为犯罪化处理。但学界有观点认为,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应将吸毒行为作犯罪化处理。对于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在认定犯罪和确定罪名时要慎重,应避免实践中将吸毒行为变相犯罪化的趋向。

首先,吸毒者教唆他人卖给自己毒品、向自己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让他人代运、代购毒品、为自己提供吸毒的场所等,不应作为贩卖毒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的教唆犯处罚。从刑法理论上讲,这属于必要共犯中的片面对向犯。

立法者在规定贩卖毒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时,预料到了会存在购买等对向性的参与行为,但考虑到吸毒者本身作为受害者是毒品犯罪(虽然可以认为毒品犯罪是危害公众健康的犯罪,但抽象的公共健康最终必定要还原为具体吸毒者个人的健康法益)保护的对象,而且为吸毒而购买毒品或从事其他相关活动,导致毒品传播、扩散而危害他人健康的可能性不大,因而吸毒者的上述参与行为的违法性和有责性相对较低,属于《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在吸毒者教唆他人卖给自己毒品时,由于立法者认为吸毒者是被保护的对象,即便唆使他人卖给自己毒品,其对毒品法益的侵害也没有达到值得用刑罚加以处罚的程度。因而,从法益保护主义立场出发,吸毒者的上述教唆行为未侵害毒品犯罪所保护的法益,不构成犯罪是当然的结论。

其次,吸毒者通常应排除在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制的对象之外。首先,刑法中规定有持有枪支罪、持有假币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持有毒品罪等典型的持有型犯罪。在持有型犯罪属于作为还是不作为,抑或是作为和不作为之外的第三种行为上存在争议,但无论如何,理论上广泛认为,持有型犯罪原本是一种堵截性条款、为了减轻检控方的证明负担、严密刑事法网而规定的特殊类型犯罪,其处罚较之于其他类型犯罪处罚为轻。

其次,吸毒者通常不会即买即吸,通常都会在好不容易买到时多囤积一点,以备不时之需。

其三,毒品虽然也属于违禁品,但不同于枪支、假币的地方在于,枪支本身具有抽象的公共危险,扩散到社会后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假币扩散社会后会危及货币的公共信用、危及国家的金融安全,而且使用假币本身就构成犯罪,而毒品扩散到社会后虽也有危及公众健康的危险,但对于不吸毒的人来说根本不会有危险。因此,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是为本人吸食而持有的,通常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最后,吸毒者为自己吸食而运输、走私、制造毒品的,通常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实践中虽然存在贩毒者送货上门的情形,但不能排除吸毒者为了消解无法遏制的毒瘾不远万里去购买毒品,而乘火车、转轮船、换汽车“运输”毒品的可能性,但立法者将运输毒品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并列规定而且设置有死刑的目的,绝不在于评价吸毒者自己为吸毒而携带一定量的毒品,而是在于阻断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犯罪的流通渠道。因此,若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完全是为了自己吸食的目的而携带、运输一定量毒品的,既不宜作为运输毒品罪处理,也不宜作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同样,行为人为自己吸食的目的走私一定量毒品的,也不宜作为走私毒品罪处理。

综上,由于吸毒者是毒品犯罪保护的对象,在吸毒者教唆他人实施毒品犯罪时,由于没有侵害毒品犯罪所保护的法益,应作为不可罚的片面的对向犯对待,不构/成毒品犯罪的教唆犯。虽然吸毒者为自己吸食而运输、持有、走私、制造少量毒品,也具有毒品扩散后危及公众健康的抽象危险,但没有具体的危险,考虑到吸毒者处于被害人地位的事实和相关毒品犯罪的规范保护目的,不宜将上述行为作为犯罪处理,应与他人实施的情形区别对待。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吸食毒品什么罪的法律解答,阅读过上文后,我们可知,我国并没有关于吸毒犯罪的立法,但是,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吸毒不犯罪,但如果伙同他人吸毒,可能会触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持有毒品过多,可能会触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内容,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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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以查获的数量作为量刑依据。  
2、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提问涉及的情况,可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以下是有关“以贩养吸”的规定,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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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吸食毒品,注射毒品的处罚,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吸食、注射毒品”,是指用口吸、鼻吸、吞服、饮用或者皮下、静脉注射等方法使用鸦片、、吗啡、、可卡因、、冰毒等毒品以及国家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对于因治疗疾病的需要,依照医嘱和处方服用、注射品和的,不属于吸食、注射毒品。由于毒品的昂贵,吸食、注射毒品者有的倾家荡产,有的不得已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直接危害社会治安,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考虑到吸毒人员在实施违法行为的同时,也是毒品的受害者和患有身心疾病的病人,政府在对其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应当帮助其戒除毒瘾。禁止非法贩运品和公约也规定,对吸毒者可以采取治疗、教育、善后护理、康复、回归社会等措施作为定罪处刑的替代办法。我国法律没有把吸食、注射毒品规定为犯罪行为,而是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对于吸毒成瘾的人员,根据禁毒法的规定,采取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等措施,帮助其戒除毒瘾,恢复身心健康。另外,根据禁毒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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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毒品吸食构成贩卖毒品罪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朋友借毒品吸食构成贩卖毒品罪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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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吸食毒品应该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吸食、注射毒品”,是指用口吸、鼻吸、吞服、饮用或者皮下、静脉注射等方法使用鸦片、、吗啡、、可卡因、、冰毒等毒品以及国家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对于因治疗疾病的需要,依照医嘱和处方服用、注射品和的,不属于吸食、注射毒品。由于毒品的昂贵,吸食、注射毒品者有的倾家荡产,有的不得已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直接危害社会治安,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考虑到吸毒人员在实施违法行为的同时,也是毒品的受害者和患有身心疾病的病人,政府在对其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应当帮助其戒除毒瘾。禁止非法贩运品和公约也规定,对吸毒者可以采取治疗、教育、善后护理、康复、回归社会等措施作为定罪处刑的替代办法。我国法律没有把吸食、注射毒品规定为犯罪行为,而是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对于吸毒成瘾的人员,根据禁毒法的规定,采取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等措施,帮助其戒除毒瘾,恢复身心健康。另外,根据禁毒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吸食毒品罪怎么量刑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自己吸食毒品罪如何量刑 一、自己吸食毒品罪量刑 刑法中没有吸食毒品罪,吸食毒品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会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而不进行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的。 二、吸毒对身体的危害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吸毒还会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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