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条需要个人来承担债务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向志舜律师
向志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3人
专家导读 1、你打的欠条是代表公司的,是有权代理行为。2、你与公司之间并无连带责任,你没有还款的义务,只有你原来所在的公司是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原来的公司主张权利。3、欠条上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能适用所谓的两年诉讼时效。
公司欠条需要个人来承担债务么?

实践中,由于工作的需要,可能有的公司员工尤其是管理层可能需要为公司代签欠条,也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欠条。那么此时签订欠条的员工个人需要承担欠条中约定的债务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出详细分析。

代公司签订的欠条,个人需要承担欠条中的债务吗

1、你打的欠条是代表公司的,是有权代理行为。

2、你与公司之间并无连带责任,你没有还款的义务,只有你原来所在的公司是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原来的公司主张权利。

3、欠条上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能适用所谓的两年诉讼时效

相关阅读:

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二、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三、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四、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一般来讲,公司员工代替公司签订欠条的话,多半是因为该员工得到了公司的授权,此时欠条当中的债务,当然是应该由公司独自承担责任。而要是公司员工恶意替公司签订欠条的话,则欠条中的债务就由该个人承担。律图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欠条需要个人来承担债务么?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2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5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7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54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8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5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0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3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8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5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1、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债务人死亡该由谁来承担债务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债务人死亡该由谁来承担债务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概念,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条件
[律师回复]
首先,须作为债务承担标的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一般而言,以下债务不具有可转移性:
(1)依性质不可转移的债务。
例如,以债务人的特定技能为基础的劳务之债,通常不可转移。如聘请某著名画家作画,若画家转而由其弟子代为作画,显然违背债权人的初衷。因而该类债务不可承担
(2)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
若当事人约定不得由他人承担债务,则依据合同自由原则,该债务当然不可转移。但若事后当事人变更其约定,或在对方做出债务承担时表示同意的,则视为该债务已可转移
(3)依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
例如,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不得将标的物交由他人保管,这可视为法律上限制债务承担的实例。
其次、须有有效的债务承担合同。
债务承担合同是以债务的转移为目的的合同,除了应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须经债权人同意。
(2) 债权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应当不违反债务人明示的或可推知的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5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概念,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条件
[律师回复]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概念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
第三人,由该
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作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实际上是合同义务的移转,与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同,第三人代为履行并不是合同义务的移转,第三人并未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并成为合同当事人,只是自愿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在债务承担中,第三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免责的债务承担的特点是:

1)债务的全部移转是新债务人对原债务人的全部债务的承担,新旧债务在内容上是完全相同的。

2)在债务全部移转的情况下,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新的债务人代替了其地位。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免责的债务承担分为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两种方式。

一,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时,债务于债务承担合同成立时移转于该第三人。该第三人成为债务人,原债务人则脱离合同关系,不再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的债务承担合同,自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关于移转债务于第三人的合意时成立。
二、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条件免责的债务承担须具备以下要件才能发生债务承担的效力,产生债务承担的法律效果:

一,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二,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应具有让与性;法律规定不得移转的债务、性质上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得移转的债务不具有让与性。第
三,须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合同;债务承担合同以债务移转为其内容及目的,因而与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同。

四,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此为债务承担合同生效的最主要要件。《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的同意,明示或默示均无不可,也不须以一定的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务人死亡什么人来承担债务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债务人死亡什么人来承担债务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务承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债务承担有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回复]
一、债务承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二、债务承担有什么法律后果在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配合完成债务承担后,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见下: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2.抗辩权随之移转。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依《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上述材料为您讲明了“债务承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以及“债务承担有什么法律后果”的债务承担相关问题,希望您读完后,能了解如何去进行债务承担,并能够顺利的完成债务承担,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也会遇到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问题,比如:夫妻办理离婚了,对债务承担是否会产生影响等问题。面对您所不了解的领域,您不要胡乱去做出选择,也不用担心、害怕,可以带上您的涉案材料,到有关债权债务律师的律所去向他们咨询,勇敢的争取自己权益的最大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债务人死亡由什么人来承担债务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债务人死亡由什么人来承担债务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你好,我们公司和其他公司有债务纠纷,我想问问免责的债务承担条件是什么,熟悉相关知识的朋友们帮帮我谢谢了,
[律师回复] 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
1、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
2、债务承担为债务人的特定的承受,即第三人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负担,因而对于原债务人的判决,对承担人亦生效力;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也随同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承担人。
3、债务承担的方法,有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和债务人与承担人订立协议两种。
三、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
一是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防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之债务。
二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采用这种方式须经债权人同意才发生效力:原债务人脱离渍的关系,第三人成为新的债务人,主债务的从债务也发生转移。
四、免责债务承担的要件
1、须作为债务承担标的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一般而言,以下债务不具有可转移性:
(1)依性质不可转移的债务。
例如,以债务人的特定技能为基础的劳务之债,通常不可转移。如聘请某著名画家作画,若画家转而由其弟子代为作画,显然违背债权人的初衷。因而该类债务不可承担;
(2)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
若当事人约定不得由他人承担债务,则依据合同自由原则,该债务当然不可转移。但若事后当事人变更其约定,或在对方做出债务承担时表示同意的,则视为该债务已可转移;
(3)依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资产重组债权债务谁来承担?
资产重组债权债承担:我国法律上规定的是由资产重组以后的主体来对原来的债务债权进行承担的,除非双方在此之前有约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防范企业债务筹资风险 1、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建立风险防御机制 2、合理安排资本结构 3、加强财务预算管理,选择适当的筹资方式、期限、利率 4、利用财务杠杆原理,降低风险 负债筹资风险的防范措施: 1、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建立风险防御机制 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受到自身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出现偏离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如果企业在遭遇风险时,毫无准备、缺少对策、一筹莫展,必然会导致失败,所以企业应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并且有效的应对风险。处于市场下的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预防机制和财务信息网络,制定适合企业具体情况的风险规避方案,通过合理的筹资结构来分散风险,将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注入企业,避免由于决策失误而导致的筹资风险,把风险最小化。 2、合理安排资本结构 最佳资本结构是指加权资金成本最低、企业价值最大的资本结构,企业根据经营规模所拟定的资金需要量可以用多种筹资方式进行筹资,在资金总额既定的条件下,各种筹资方式不同的资金额就构成了不同的资本结构方案。分别计算各筹资方案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然后对其进行比较,选择其最低的筹资方案。而每股盈余分析法是根据各种筹资方式下的每股盈余的比较来进行资本结构决策的一种方法,它是利用每股盈余无差别点进行决策。所谓的每股盈余无差别点,是指能使两个筹资方案相等的销售水平,即当销售水平无差别时,无论是采用债务筹资还是采用主权筹资都具有相同的效益。当预计销售额超过每股盈余无差别点时,由于财务杠杆是正数,采用债务筹资下的每股盈余必定会高于主权筹资下的每股盈余,此时增加债务筹资则可优化资本结构。 3、加强财务预算管理,选择适当的筹资方式、期限、利率 企业应强化预算方面制度的建设。在保持合理负债比率的前提下,根据生产经营和基本投资需求来确定资金需求总量,合理安排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的比率。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各种筹资方式所能筹集到资金的数量、期限、成本以及所需办理手续的繁简程度等因素。掌握好筹资时间,使得筹资时间和资金的运用以及转化紧密衔接,努力降低资金的占用额,缩短生产周期,降低应收账款的回收期,使企业在充分考虑到影响负债各项因素的基础上。谨慎负债。针对由利率变动带来的筹资风险,应认真研究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根据利率走势,把握其发展趋势,并以此做出相应的筹资安排。在利率处于高水平时期,尽量少筹资或只筹资急需的短期资金。在利率处于由高向低过度时期,也应尽量少筹资,不得不筹集的资金,应采用浮动率的计息方式。 4、利用财务杠杆原理,降低风险 财务杠杆是把“双刃剑”,它既能对企业有着积极的作用,也能产生消极的影响。在企业预测投资报酬率大于债务利息率的前提下,无论企业息税前利润多少,债务利息都是固定的,当息税前利润增加时,在债务利息不变的条件下,息税前利润越大,财务杠杆系数越小,财务风险也就越小。相反,息税前利润越小,财务杠杆系数越大,财务风险也就越大。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息税前利润和合理安排负债比率,使财务杠杆利益大于财务风险的不利影响,从而使普通股每股盈余逐步增长。另外财务杠杆可以与营业杠杆配合使用来降低风险,经营杠杆是通过销售额的变动来影响息税前利润的,而财务杠杆是通过息税前利润变动来影响普通股每股盈余的。因此,企业在筹资决策中,通过合理使用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来达到提高每股盈余的目标。对于营业杠杆系数较高的公司可以使用较低的财务杠杆,而对于营业杠杆较低的公司则可以使用较高的财务杠杆。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5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 公司欠条需要个人来承担债务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