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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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借款种类;借款币种;借款用途;借款数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
什么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借款合同简单的来讲,就是贷款人借钱给借款人时所签订的一种合同,叫做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都是需要双方都要有所了解的,只有了解了这些以后,才能够有效地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下面,就由律图小编为大家带借款合同的具体定义,以及借款合同都有哪些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什么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 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 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 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 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 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 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 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上文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借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希望您在阅读完上文以后,对借款合同有一定的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何您在借款合同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地方,欢迎在律图网站上直接进行提问,我们会尽快的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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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借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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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钱不还起诉步骤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借钱不还流程内容
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书;
2、携带证据和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
3、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带身份证,书,诉讼费,借条等相关证据材料到立案厅立案。受理立案后等开庭审理,做出判决,那判决书要求对方履行,对方仍不履行的拿判决书请求强制执行其财产。
二、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确定如何分担。
三、一般情况,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四、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钱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钱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钱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借钱不还起诉流程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借钱不还流程内容
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书;
2、携带证据和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
3、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带身份证,书,诉讼费,借条等相关证据材料到立案厅立案。受理立案后等开庭审理,做出判决,那判决书要求对方履行,对方仍不履行的拿判决书请求强制执行其财产。
二、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确定如何分担。
三、一般情况,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四、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钱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钱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钱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借钱不还起诉手续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借钱不还起诉手续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一、借钱不还流程内容
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书;
2、携带证据和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
3、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带身份证,书,诉讼费,借条等相关证据材料到立案厅立案。受理立案后等开庭审理,做出判决,那判决书要求对方履行,对方仍不履行的拿判决书请求强制执行其财产。
二、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确定如何分担。
三、一般情况,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四、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钱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钱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钱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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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内容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借款合同的内容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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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款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款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有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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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内容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借款用途、借款用途、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保证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其他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借款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例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根据出借方资金来源和经营方式,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由于各种贷款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因此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种类。
2、币种。
因为外汇管制需要,国家对人民币和外币借款规定了不同的条件,当事人应当对此加以约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涉及贷款人利益的保护,合同对此应当约定。
4、数额。
当事人不仅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借款总金额,还应当明确每次提供贷款的金额;如果订立最高额贷款,每次贷款的数额应在最高限额内。
5、利率。
借款利率是借款合同计算利息的主要依据,通常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不过,在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中,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使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需要支付利息的,其利率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6、期限和还款方式。
除上述内容之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保证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其他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内容的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而是属于提示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因借款合同欠缺法律法规规定的某些条款而直接确认借款合同无效。
个人借款借条要怎么写主要内容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人借款借条要怎么写主要内容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三)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借条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二、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因债权债务纠纷至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借款借条应该怎么写以及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的相关内容。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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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内容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借款合同的内容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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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个人借款借条要怎么写主要内容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人借款借条要怎么写主要内容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三)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借条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二、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因债权债务纠纷至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借款借条应该怎么写以及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的相关内容。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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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应写内容,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条应写内容,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借款应写内容,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二、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1、含义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
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因买卖、承揽等关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可以说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起始期间不同。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属于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
第二款第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如要抗辩很困难,并且要提出相应的抗辩证据。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象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借条应写内容,怎样区别借条和欠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款应写内容,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二、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1、含义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
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因买卖、承揽等关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可以说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起始期间不同。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属于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
第二款第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如要抗辩很困难,并且要提出相应的抗辩证据。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象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借条应写内容,该怎么区别借条和欠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应写内容,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二、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1、含义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
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因买卖、承揽等关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可以说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起始期间不同。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属于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
第二款第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如要抗辩很困难,并且要提出相应的抗辩证据。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象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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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条应写内容,要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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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二、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1、含义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
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因买卖、承揽等关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可以说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起始期间不同。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属于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
第二款第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如要抗辩很困难,并且要提出相应的抗辩证据。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象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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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凭证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款凭证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借款凭证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款凭证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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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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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打借条能怎么写具体的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条范文,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借款时应注意什么
1、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
2、提前还款要说清,支付利息在借款合同中,人们都知道借款人不还款是违约行为,实际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这一规定使借款人的提前还款行为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借款人提前还款以及利息的计算问题需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就说清楚。此外,《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这一规定自然对出借人不利,也容易使出借双方产生矛盾。因此,民间借贷对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都必须清楚地写在协议中。
3、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扣除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是,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为了解决借款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贷款人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公平的借款合同,《合同法》第200条明确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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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借条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借条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一、约定利率利息
二:约定还款日期
三:约定明确具体地借款用途
四:

二、第三还款来源——共同借款人、担保人
五: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如果不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将不能对抗第三人,没有优先受偿权,换句话说抵押不是现实的。
六:约定有利己方的争议管辖或仲裁委
七:约定实现债权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八: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
个人之间的借据需要公证吗
欠条就是最好的合同,因为在欠条中是有对方的签名的。这个事实的存在是不容质疑的。所以你不用担心欠条不管用的问题。在欠条规定的有效还钱日期内,假如没有还钱的情况下,你需要注意的是两年诉讼时效的问题。
欠条需要一式两份吗
欠条只要出于双方真实合意,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只有一份保存在债权人处就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欠条
兹欠长虹百货皮具批发部胡光龙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__角整小写(_______元),此款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于购货地点以人民币现金还清货款。
欠款人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签名:
批发部经手人:___年___月___日
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借条应写内容,应该怎么区别借条和欠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借条应写内容,应该怎么区别借条和欠条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应写内容,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二、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1、含义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
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因买卖、承揽等关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可以说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起始期间不同。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属于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
第二款第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如要抗辩很困难,并且要提出相应的抗辩证据。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象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合同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
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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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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