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保证期间已过: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行使权利,一般保证中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再担责。
2.主合同无效: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无过错则不担责;有过错,承担不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责任。
3.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担责。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有法定情形除外。
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是怎样的
保证责任承担情形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下,债权人先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情形,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例如,甲向乙借款,丙为保证人。若为一般保证,乙需先起诉甲并强制执行甲财产无果后,才能要求丙承担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乙可直接要求丙还钱。保证责任范围依保证合同约定,无约定则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费用等。
三、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责任免除情形有:
1.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主债务转让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合同解除或终止:保证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随之消灭。
6.超过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当探讨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时,这背后有着复杂的法律规定。比如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可不承担责任。还有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也无需担责。此外,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若您对这些情形的认定、处理方式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明晰法律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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