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释金是否退还
1、犯罪嫌疑人在保释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保释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释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保释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释金的,没收保释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释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保释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保释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释金。
2、决定退还保释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释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释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保释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释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释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因此,如果被保释人在保释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保释的保释金都是应当退还的。
二、怎么退保释金?
被告人或者他们的亲属凭“解除保释通知书”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释金,不必在找公安机关。
凭“有关法律文书”也可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释金。“有关法律文书”是指能够证明案件已经结束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
综上所述,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纪守法,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时候,就会一并退还保释金。而具体是怎么退还保释金,上文中也进行了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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