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事由包含哪些
根据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一是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二是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三是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四是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需注意,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或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有什么条件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需满足一定条件。依据《公司法》,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可提起该诉讼: 一是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二是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三是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四是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需注意,若公司虽经营管理困难但未威胁股东利益,或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法院通常不会受理该诉讼。
三、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是啥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主体条件: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法定事由: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决;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前置程序:需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问题。如先尝试内部协商、股权转让等方式,仍无法解决才能提起诉讼。
当探讨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事由包含哪些时,我们知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是关键因素。在此基础上,若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这也可能成为受理事由。或者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这些情况都可能引发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你是否在公司相关事务中遇到类似困惑呢?如果对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事由相关细节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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