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看守所几个月还没放人
看守所几个月没放人可能存在多种情况。通常被羁押在看守所意味着涉嫌刑事犯罪,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侦查阶段,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等情况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还能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可再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若认为超期羁押,家属可委托律师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等。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看守所几个月取保
在看守所期间,符合条件随时可申请取保候审。依据《刑事诉讼法》,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取保候审。一般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均可提出申请,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申请,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办案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
三、看守所几个月才能见人
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于看守所期间,在侦查阶段,家属一般不能会见,只能由辩护律师会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可要求会见,看守所应在48小时内安排。 如果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此时辩护律师可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若犯罪嫌疑人已被定罪判刑且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在看守所服刑,家属经看守所安排可以会见,具体时间和要求按看守所规定执行。若剩余刑期超三个月,则会转至监狱服刑,届时家属可按监狱规定时间会见。
当面临看守所几个月还没放人的情况,这背后有着诸多复杂因素。一方面可能是案件侦查尚未结束,司法程序还在推进中。另一方面,也许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补充证据的环节。这种状况无疑会让家属忧心忡忡。如果您正为此事困扰,对亲人在看守所的后续情况、案件进展以及可能的处理结果等存在疑问,不要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根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帮助,让您对整个过程有更清晰的了解,缓解您内心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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