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监外执行怎么抵刑期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执行刑期。 对于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法定情形而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不过,若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如果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也会被收监,之前监外执行时间计入总刑期,但收监后需继续执行剩余刑期。
二、监外执行怎么才能缩短时间
监外执行要缩短时间,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若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等。若疾病痊愈、怀孕或哺乳期满等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的,应收监执行剩余刑期,这也会使监外执行实际时间缩短。此外,若罪犯确有悔改表现,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经执行机关考察符合条件的,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刑,从而缩短实际执行刑期。申请时需由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会依法裁定。
三、监外执行怎么判刑
监外执行并非一种判刑方式,它是刑罚执行方式。判刑是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刑法对犯罪分子裁量决定刑罚。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变通执行方法。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妇女的,也可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期间仍计算在刑期内,当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应收监执行。
在探讨监外执行怎么抵刑期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监外执行期间是计入刑期的。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一些细节需要进一步明晰。比如监外执行期间出现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刑期的计算是否会受到影响。还有,如果监外执行是因为疾病等原因,后续疾病痊愈后剩余刑期该如何执行等。这些拓展问题与监外执行抵刑期紧密相关。若你对这些或者监外执行抵刑期的其他方面仍有疑问,不要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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