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不存在女方抚养权归谁的说法,而是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等,可随父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如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等)、抚养意愿、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等因素。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其意见。 另外,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这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且双方达成一致,法院会予以支持。
能否起诉要回抚养权,并非单纯取决于女方支付抚养费的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另一方可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若女方给的抚养费未达协议或判决数额,可起诉要求其补足,但不能仅以此为由起诉要回抚养权。需有符合法定变更情形的证据,起诉变更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三、离婚后女方拒不配合男方探望子女如何解决
若离婚后女方拒不配合男方探望子女,男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双方可尝试协商解决,通过沟通确定合适的探望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后按约定履行。 若协商无果,男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协助其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确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内容。 若女方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男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注意,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有关个人和单位,并非子女。法院可对女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协助义务。
在探讨离婚后女方抚养权归谁所有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了诸多判定因素。而抚养权归属确定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女方获得抚养权后,如何保障孩子能得到稳定且优质的生活环境。同时,若男方想争取探视权,又该遵循怎样的程序和规定。这些都与女方抚养权紧密相连。若你在离婚后女方抚养权相关事宜上还有疑问,无论是关于抚养权的进一步争取,还是后续探视、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惑,都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你妥善处理这些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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