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离婚协议中,通常一方获得子女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不过以下情况可约定不支付:双方协商一致:若直接抚养方经济状况良好,有足够能力独自承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且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时有效。另一方丧失支付能力:比如另一方长期患病、残疾且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支付抚养费,经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可暂时或长期不支付。 需注意,即便有约定,若后续情况变化,如子女生活学习费用大幅增加、直接抚养方经济状况恶化等,子女仍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三种情形下,离婚时可请求退回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男女双方仅举办婚礼等,但未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分手后给付彩礼方可要求返还。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结婚登记后,因各种原因未共同生活,离婚时给付方有权主张返还。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此处“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后两种情况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过错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
三、什么情况下二次赔偿成立
“二次赔偿”并非严格法律术语,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理解。 在侵权责任领域,若首次赔偿后,因同一侵权行为又产生新的损害后果或费用,如后续治疗费用、新发现的伤残情况等,受害人可就新增部分要求二次赔偿。比如交通事故伤者,首次赔偿后又因后遗症需进一步治疗,就后续治疗费用可再次索赔。 在合同违约中,若首次赔偿未完全弥补守约方损失,后续又出现新的损失且与违约方违约行为有因果关系,守约方也能要求二次赔偿。 需注意,主张二次赔偿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新损失的存在及与原侵权或违约行为的关联性,且要在法定诉讼时效内提出。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给抚养费而不用给时,除了常见的双方协商一致且明确约定不给的情况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孩子已满十八岁且能独立生活,这种情况下非直接抚养方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另外,如果孩子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抚养方也可主张另一方不再给付抚养费。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情况可能存在诸多细节和争议。若你对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比如如何确定孩子是否能独立生活等,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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