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同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支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阻碍另一方探望孩子,这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不直接抚养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由法院作出判决并强制对方履行协助义务。 但不能以不让看孩子为由拒付抚养费,否则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所以,遇到不让看孩子的情况,应依法维护探望权,而非拒付抚养费。
二、离婚后不让探望子女如何起诉
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子女,可按以下步骤起诉: 1.确定管辖法院:一般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准备起诉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能证明对方阻止探望子女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3.书写起诉状:明确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法院判决准予按一定时间、方式探望子女),阐述事实与理由(说明离婚情况及对方阻碍探望的事实)。 4.立案: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缴纳诉讼费,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 5.参加庭审:在法庭上陈述事实和主张,出示证据,进行辩论。最终等法院判决,若胜诉对方仍不配合,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不让妈妈接孩子是否合理
离婚后不让妈妈接孩子通常是不合理且可能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妈妈有探视权,爸爸一方无故阻止妈妈接孩子,这就侵犯了妈妈的探视权。妈妈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配合履行协助义务。若协商不成,妈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对方保障自己的探视权利。不过,若妈妈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如存在暴力倾向、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对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权,待不利情形消失后,妈妈仍可恢复探视。
当探讨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是否可以拒付抚养费时,我们需明确,不让看孩子属于探视权纠纷,而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应尽的义务。即便探视权受阻,也不能成为拒付抚养费的合法理由。否则,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比如对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支付抚养费,并要求保障其探视权。如果在实际生活中你正面临此类困扰,对如何保障自身探视权或者在支付抚养费上有疑问,不要自行处理以免陷入法律风险。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精准且合法的解决方案,帮你妥善应对这些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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