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驾驶罪情形下,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需区分情况。 交强险方面,根据规定,驾驶人醉酒驾驶、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这几种危险驾驶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险方面,通常保险公司的商业险合同条款会将危险驾驶行为列为免责情形。所以,在驾驶人存在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事故时,商业险一般不予赔偿。 总体而言,危险驾驶罪中交强险可能垫付抢救费但可追偿且不赔财产损失,商业险大多不赔。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并不以责任划分来量刑,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因危险驾驶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单纯的危险驾驶罪,量刑不考虑责任主次,主要依据上述法定刑标准。
三、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通常情况下,该罪主体主要是机动车驾驶者。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行为,如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就可能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此外,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严重超载超速行为、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在探讨危险驾驶罪保险公司是否需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会先进行垫付,但最终是否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除了交强险的特殊规定外,商业险部分通常因危险驾驶罪不会进行赔偿。那如果涉及到车辆的其他损失,比如因危险驾驶导致车辆碰撞后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呢?又或者在事故中造成了第三方的其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呢?若你对这些围绕危险驾驶罪保险赔偿相关的拓展问题仍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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