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归属先由父母协商,协商一致按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如患严重疾病等)的,可随父方。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等。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案件中过错方判定标准是啥
在离婚案件里,过错方判定有明确法律标准。依据《民法典》,以下情形可认定为过错: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殴打、捆绑等身体或精神侵害;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长期折磨、不管不顾等;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法官会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像赌博、吸毒等恶习且情节严重。存在上述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倾向无过错方。
三、离婚案件中律师的权限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律师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一般授权下,律师可代当事人进行程序性事务,如提交起诉材料、代收法律文书、参与庭审陈述事实和法律依据等,但涉及实体权利处分需当事人自行决定。 特别授权时,律师权限更广,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不过,即便特别授权,离婚案件开庭时当事人原则上仍需出庭,因为离婚涉及人身关系,法院需听取当事人真实意愿。若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对离婚的态度。
当探讨离婚案件中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如何处理时,要考虑诸多因素。除了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孩子的意愿在一定年龄阶段也很关键。比如孩子长期与一方生活,对其生活环境熟悉且适应,这对抚养权归属有较大影响。而且孩子的成长需求,像教育资源、情感陪伴等方面也不容忽视。若您正面临离婚案件抚养权相关困扰,比如不知道如何收集对自己有利的抚养条件证据,或者对孩子意愿的考量有疑问等,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解答,帮您明晰抚养权归属的处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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