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女抚养及抚养费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子女抚养判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费判定: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二、子女抚养权变更及费用调整法律咋判
子女抚养权变更,若直接抚养方出现患严重疾病等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法律规定情形,另一方要求变更,法院会支持。双方也可协议变更。
费用调整方面,子女因生活、学习等合理需求,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子女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若给付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经济困难,可请求减免。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
三、子女抚养权及费用变更法律依据有哪些
子女抚养权及费用变更的法律依据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关于抚养权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形,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抚养费变更,《民法典》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司法解释指出,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增加抚养费;若给付方因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可适当减少。
当探讨子女抚养及抚养费如何判定时,除了一般判定标准,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当抚养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像失业、患重大疾病等,导致无法按原协议支付抚养费,或者非抚养方收入大幅增加时,抚养费是可以进行调整的。另外,随着子女的成长,出现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重大支出,也可能需要重新判定抚养费。如果您在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判定、调整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面临实际问题不知如何解决,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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