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设工程中哪些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在建设工程里,以下情形通常属发包人违约: 1.未依约支付合同价款。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 2.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 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如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施工场地等。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例如未按约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拒绝接收已完工程等。 若发包人违约,承包人可按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也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建设工程中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形
建设工程中常见的连带责任情形如下: 1.共同承包连带责任: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共同承包的,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2.转包、违法分包连带责任: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出借资质连带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建设工程中分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吗
建设工程中分包人分为合法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对于合法分包人,按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通常是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合法分包人一般不直接享有针对发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而实际施工人情况不同。根据相关规定,实际施工人在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范围内,可就其承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也就是说,满足一定条件时,实际施工人可突破合同相对性,在相应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总之,合法分包人通常无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行使该权利。
在建设工程领域,当探讨建设工程中哪些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时,我们明确了一系列可能出现的违约状况。比如未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这无疑会打乱工程进度。又或者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影响工程质量与顺利推进。另外,随意变更设计,也会给承包人带来诸多困扰。倘若你在建设工程相关事务中,遭遇类似发包人违约的疑问,像如何应对发包人违约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赔偿等问题,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精准解答,助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建设工程中的各类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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