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没有遗嘱继承房产时,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有先后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房产没有购房资格怎么办理
即便没有购房资格,也可依法继承房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都没有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人需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准备好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及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之后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虽然继承人无购房资格,但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为继承人办理房产过户,将房产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三、继承房产没有遗嘱怎么办理
继承房产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办理。首先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各继承人可协商房产分配,达成一致后,准备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后,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若继承人对房产分配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决,凭法院生效判决书办理过户。
在继承房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就可能涉及到多个继承人之间如何公平分配房产份额的问题。比如,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可能不均等。同时,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有争议,该如何妥善解决也是关键。若您对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相关事宜,像份额分配、争议解决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继承房产过程中的各种法律问题,让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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