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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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一个民事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但仅承担一个责任的情形。实践中主要有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责任之间的竞合。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一个民事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但仅承担一个责任的情形。实践中主要有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责任之间的竞合。以下律图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

一、民事责任竞合的概念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同一不法民事行为既违反合同规范又违反侵权规范,同时具备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产生而又相互冲突的一种法律现象,简称民事责任竞合。

二、民事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不法行为

(二)统一不法行为同时满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三)数个民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三、民事责任竞合的特点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民事违法行为。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不同的法律规范,并符合不同的责任构成要件,由此产生数个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竞合构成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应只是实施一个违法行为,而非多个违法行为;数人共同侵害他人或实施共同危险行为,也是一个违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数个违法行为,不论其触犯的法律规范、其责任的构成要件等是否相同,均不属于责任竞合,行为人应分别承担责任。

(2)一违法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竞合,就其本质而言是由于民法的各个部分法律规定本身的相互分离与交叉所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违法行为本身的复杂性所致。如同一违法行为,即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而两种民事法律分别都规定这一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责任竞合由此形成。

(3)必须是同一民事主体。引起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发生的同一不法行为,是由一个民事主体实施的。这一不法行为同时符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其可能承担双重责任的主体是同一人,其可能享有双重请求权的主体也是同一人。

(4)只能发生同一给付内容。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并存,相互冲突,但当事人只能获得一次给付满足,如同时并存获多次满足,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

以上即是律图的小编为您总结梳理的关于民事责任竞合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特点。民事责任竞合其实就是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但满足多个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期间产生冲突。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律图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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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意思
民事责任竞合是‘‘民事责任聚合”的对称。又称“责任竞合”。一项民事违法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两种形式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依法仅实现其中一种民事责任的法律现象。大陆法民法实践中主要为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责任之间的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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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我们公司的商标被别的公司给侵犯了使用了,擅自使用我公司商标被举报,不正当竞争民事中类型是什么的
[律师回复] 市场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多种多样,而且多变,经济发展、竞争模式的变革等等,使得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产生,法律难以涵盖所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了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上,采用一般条款与列举方式,规定了我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般条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在现实中,如果市场上出现《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具体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如果确实违反了该条规定的竞争原则以及符合不正当竞争的定义,就可以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具体列明的15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15项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不正当竞争民事中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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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竞合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责任竞合又称“责任竞合”,“民事责任聚合”。一项民事违法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两种形式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依法仅实现其中一种民事责任的法律现象。大陆法民法实践中主要为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责任之间的竞合。
概念: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同一不法民事行为既违反合同规范又违反侵权规范,同时具备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产生而又相互冲突的一种法律现象,简称民事责任竞合。
特点: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民事违法行为。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不同的法律规范,并符合不同的责任构成要件,由此产生数个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竞合构成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应只是实施一个违法行为,而非多个违法行为;数人共同侵害他人或实施共同危险行为,也是一个违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数个违法行为,不论其触犯的法律规范、其责任的构成要件等是否相同,均不属于责任竞合,行为人应分别承担责任。
(2)一违法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竞合,就其本质而言是由于民法的各个部分法律规定本身的相互分离与交叉所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违法行为本身的复杂性所致。如同一违法行为,即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而两种民事法律分别都规定这一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责任竞合由此形成。
(3)必须是同一民事主体。引起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发生的同一不法行为,是由一个民事主体实施的。这一不法行为同时符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其可能承担双重责任的主体是同一人,其可能享有双重请求权的主体也是同一人。
(4)只能发生同一给付内容。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并存,相互冲突,但当事人只能获得一次给付满足,如同时并存获多次满足,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责任竞合又称“责任竞合”,“民事责任聚合”。一项民事违法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两种形式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依法仅实现其中一种民事责任的法律现象。大陆法民法实践中主要为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责任之间的竞合。
概念: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同一不法民事行为既违反合同规范又违反侵权规范,同时具备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产生而又相互冲突的一种法律现象,简称民事责任竞合。
特点: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民事违法行为。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不同的法律规范,并符合不同的责任构成要件,由此产生数个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竞合构成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应只是实施一个违法行为,而非多个违法行为;数人共同侵害他人或实施共同危险行为,也是一个违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数个违法行为,不论其触犯的法律规范、其责任的构成要件等是否相同,均不属于责任竞合,行为人应分别承担责任。
(2)一违法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竞合,就其本质而言是由于民法的各个部分法律规定本身的相互分离与交叉所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违法行为本身的复杂性所致。如同一违法行为,即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而两种民事法律分别都规定这一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责任竞合由此形成。
(3)必须是同一民事主体。引起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发生的同一不法行为,是由一个民事主体实施的。这一不法行为同时符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其可能承担双重责任的主体是同一人,其可能享有双重请求权的主体也是同一人。
(4)只能发生同一给付内容。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并存,相互冲突,但当事人只能获得一次给付满足,如同时并存获多次满足,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竞合定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责任竞合定义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责任竞合又称“责任竞合”,“民事责任聚合”。一项民事违法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两种形式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依法仅实现其中一种民事责任的法律现象。大陆法民法实践中主要为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责任之间的竞合。
概念: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同一不法民事行为既违反合同规范又违反侵权规范,同时具备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产生而又相互冲突的一种法律现象,简称民事责任竞合。
特点: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民事违法行为。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不同的法律规范,并符合不同的责任构成要件,由此产生数个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竞合构成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应只是实施一个违法行为,而非多个违法行为;数人共同侵害他人或实施共同危险行为,也是一个违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数个违法行为,不论其触犯的法律规范、其责任的构成要件等是否相同,均不属于责任竞合,行为人应分别承担责任。
(2)一违法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竞合,就其本质而言是由于民法的各个部分法律规定本身的相互分离与交叉所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违法行为本身的复杂性所致。如同一违法行为,即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而两种民事法律分别都规定这一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责任竞合由此形成。
(3)必须是同一民事主体。引起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发生的同一不法行为,是由一个民事主体实施的。这一不法行为同时符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其可能承担双重责任的主体是同一人,其可能享有双重请求权的主体也是同一人。
(4)只能发生同一给付内容。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并存,相互冲突,但当事人只能获得一次给付满足,如同时并存获多次满足,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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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竞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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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民事责任竞合释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事责任竞合释义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责任竞合又称“责任竞合”,“民事责任聚合”。一项民事违法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两种形式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依法仅实现其中一种民事责任的法律现象。大陆法民法实践中主要为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责任之间的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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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煤气罐生意的,临街对面也有家销售煤气罐的,为了跟我抢夺生意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并存在缺斤短两的行为,请问不正当竞争 民事责任该如何承担?
[律师回复]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行为主体的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自身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反不正当竞争法》第4章专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是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了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侵权行为的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市场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非法侵害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经营者故意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被侵害的经营者确实存在着受损害的事实,这些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利益的损失。
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财产上的损害,所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赔偿财产损失,并以金钱赔偿为主,辅之以非财产损害的责任。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行为人违反行政法律的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后果。行政责任以行政违法为前提,其后果则是行政制裁。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形式主要有: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行为人违反刑事法律规定,依法应接受刑罚制裁的法律后果。
不正当竞争的刑事法律责任。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情节严重因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的以刑罚为处罚形式的法律责任。
其包括实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和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
通过上面关于不正当竞争 民事责任该如何承担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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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法》第2条第2款)
  第
二、经营者在客观上从事了“不正当”的“竞争”,如第5条至第15条所列之典型行为。
  第
三、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权益既包括其他经营者的某些绝对权(如注册商标专用权、商业秘密和信誉等),也包括经营者从事公平竞争的权利。行为与损害之间还必须存在因果联系。
  第
四、经营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根据《法》规定,绝大多数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是以违法经营者具有故意为前提的。有些行为,如低价贱卖行为和损害信誉行为,甚至以经营者具有直接故意为条件。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之民事责任因此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民法的一般原则,承担民事责任通常必须以行为人具有过错为前提。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也必须以过错为条件。这即是说,只有在侵权行为人具有过错的情况下,他才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的,则毋需承担责任。上就是对不正当竞争法民事责任优先的正确解释了,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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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共谋,是指民事行为同时符合民事责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构成要件,但仅承担一项责任的情形。实践中主要存在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债务责任和无故管理债务责任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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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协查一家私营医院,他们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我们需要给他们发一个律师函,请问协查民营医院不正当竞争的函怎么写?
[律师回复] 有关协查民营医院不正当竞争的函的写法可以参照以下这个律师函:
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
  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受______市______公司委托,就贵公司与××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未按合同如期交付商品房一事,郑重致函贵公司:
 
一、关于贵公司在合同中的义务
______市______公司为解决本公司住房问题,于______年与贵公司签订了房屋认购合同,合同中约定,由______市______公司向贵公司购买住宅用商品房______套共______平方米,此______套房屋为期房,是贵公司于______年底立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______公司于签订合同后向贵公司支付了订房款______万元整。______年______月,贵公司所开发商品房项目取得了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随后______公司与贵公司签订了______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并向贵公司预交了全部房款的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先期______万元订房款充抵头期购房款。合同中约定由贵公司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全部______套房屋交付______市______公司,并由购房方支付剩余房款。以上两份合同双方均签字盖章,并符合______市商品房预售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然而,合同签订后至今,贵公司迟迟未将商用住宅交付给______市______公司,已经构成违约,侵犯了购房方的合法权益。
  
二、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意见
  
(1)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贵公司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诚望贵公司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态度,立即认真履行房屋支付义务,并依法赔偿______市______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
  
(2)我们也希望贵公司能通过协商方式与我们的委托人解决此事。如果贵公司不主动采取协商的态度或仍借故拖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交付______市______公司所预定的商用住宅房,我们的委托人将授权本律师事务所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届时,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向贵公司主张合同中规定的权利。
希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答复。
本律师事务所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大街___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___________律师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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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竞合代表的是什么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民事责任竞合代表的是什么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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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你好,我的朋友他的公司跟同行竞争,他想问一下对于最高人民法院 不正当竞争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知名商品”。人民法院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原告应当对其商品的市场知名度负举证责任。
  在不同地域范围内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在后使用者能够证明其善意使用的,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后来的经营活动进入相同地域范围而使其商品来源足以产生混淆,在先使用者请求责令在后使用者附加足以区别商品来源的其他标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条 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一)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商品名称;
 
(三)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以及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四)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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