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法律条文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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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最新《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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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禁止结婚的问题,相信大家并不会感到陌生。这是我国《民法典》中进行了明确规定的。如果男女具有禁止结婚的条件,那么就不能办理结婚登记。那到底我国关于禁止结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禁止结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就禁止近亲结婚来看,这里的范围主要就是存在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是关于禁止结婚的法律条文规定,其中禁止结婚的情形主要是一个,包括近亲结婚和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实践中,如果是属于重婚的话,那么当然也是禁止结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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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有关于收养弃婴的问题咨询我,我对这方面也不是很清楚,请问禁止私自收养弃婴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因为有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只有14周岁以下的被收养者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这样的事实也提醒那些收养弃婴尚未办理收养手续的父母,如果孩子还不到14周岁,就赶紧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王阿姨也不要担心。辽宁张律师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了分析。她认为,王阿姨虽然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但当初已给孩子报上了户口,并且孩子一直随养父姓,这已经是事实上的收养子女,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根据《继承法》可以依法继承,王阿姨的养女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是惟一的继承人。
为了万无一失,根绝“后患”,两位专业人士还建议,王阿姨和她的老伴可以共同写一份由养女继承遗产的遗嘱或者签一份“遗赠抚养协议”,然后到公证部门公证,就能避免以后出现一些不可预知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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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弃婴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是非婚生子;二是计划内生育的残疾婴儿和女婴。而打工者弃婴最为常见。不少在外地的打工人员,暂时将孩子放在别处付费托管,后来就杳无音信,使孩子成了“孤儿”。
这些弃婴被收养后,出现了前面提到的种种问题。尤其是,近年来,一些经济比较富裕的家庭,由于子女在外求学深造,使得他们在情感上寂寞,但又缺乏对收养政策的了解,盲目地从社会上抱养了一个小孩,因为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也不可能办理正常的收养关系,私自偷偷地养着……一系列法律问题凸显出来,如当抚养人离婚或双亡时,被抚养人是否能以养子女的名义分割或继承抚养人的遗产,兄弟姐妹是否认同他们,均面临考验。
因此,张宝兰律师提醒收养人:若捡到弃婴千万不能私自养起来,一定要到公安部门去报案,由公安部门先行寻找其亲生父母,先证实其弃婴身份。之后,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同时,还得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再到所在单位或者社区、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最后,收养人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切记,只有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收养人,才能收养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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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令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形,图形压杠。
3、禁令标志的形状为圆形,但“停车让行标志”为八角形,“减速让行标志”为顶角向下的倒等边三角形。
4、禁令标志的尺寸见相关规定。
5、禁令标志设段于禁止、限制及相应解除开始路段的起点附近。
6、对于车辆如未提前绕行则无法通行的禁令标志设置的路段,应在进人禁令路段的路口前或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预告或绕行标志。
7、除特别说明外,禁令标志上不允许附加图形、文字。
8、当需要使用本部分规定以外的禁令标志,除了执行GB576
8.1-2020的附录A的建议程序外,应遵循以下一般原则:)符合第3章的规定;)标志内容尽量采用图形方式,并应辅以文字说明;)仅采用文字时,标志为白底、红圈、红杠、黑文字,形状为圆形或矩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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