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刑法》规定,以下情形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首先,累犯不得假释。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规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较大,不适用假释。 其次,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些特定暴力性犯罪涵盖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等。若犯罪分子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基于其犯罪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不能适用假释。 所以,累犯和因特定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满足假释条件。
依据《仲裁法》,以下情形可撤销仲裁协议: 1.没有仲裁协议。即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超出约定仲裁事项范围或仲裁委无管辖权的裁决可撤销。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像仲裁员应回避未回避等程序违法情况。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虚假证据影响裁决公正性,可申请撤销。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隐瞒关键证据导致裁决不公。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当事人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三、哪些情形下不能刑事拘留
依据《刑事诉讼法》等规定,以下情形通常不能刑事拘留: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表明行为未达到犯罪程度,不符合刑事拘留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自然不能拘留。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令具有法定效力,被特赦者不应再因该罪行被拘留。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类犯罪需当事人主动告诉才处理,不告诉或撤回告诉就不进行刑事追究。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失去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不能再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这些法定情形,便不能对相关人员实施刑事拘留。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形下犯罪分子不得适用假释时,除了文中提及的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外,还有一些情况值得注意。比如,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严重违反监规纪律的行为,或者对所犯罪行无悔改表现,这些都可能影响假释的适用。若您对犯罪分子不得适用假释的具体判定标准、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消除疑惑,让您对假释相关法律规定有更清晰、全面的认识。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