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债务人追偿权,指某一共同债务人清偿债务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后,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其行使条件如下: 首先,须有共同债务存在。该债务为多数债务人基于同一原因或法律事实而对债权人负担的债务,如合伙债务。 其次,债务人之一已履行债务。即该债务人以清偿、提存、抵销等方式使债务部分或全部消灭。 再次,履行债务超过自身份额。若按份共同债务人履行未超自己份额,无追偿权;连带共同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可就超出自己应承担部分追偿。 最后,其他债务人因该履行而免责。即因履行使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满足这些条件,共同债务人可行使追偿权。
二、共同债务人连带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共同债务人连带责任指债权人可请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在连带债务中,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债务。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比如甲乙为共同债务人对丙负连带债务,丙可要求甲或乙偿还全部债务。若甲偿还了全部债务,甲可向乙追偿乙应承担的份额。 此外,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提存标的物,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
三、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共同债务人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当存在明确约定为连带债务,或法律规定为连带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共同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比如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又如在保证合同中,若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若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为连带债务,且法律也未规定为连带债务,那么各债务人按照份额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对于超出自己份额的部分,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当我们探讨共同债务人追偿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时,要明确其涉及多方面因素。首先,需存在有效的债务承担协议等明确约定。其次,承担债务方已实际履行了债务。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多具体情况。比如,若部分共同债务人之间对债务份额有争议,该如何确定追偿范围?又如,当追偿过程中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等阻碍时,应如何保障自身权益?若你对共同债务人追偿权的行使条件及相关后续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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