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虚假宣传违约金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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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九十七条的均有相应处罚规定。如果线旅游企业存在虚假宣传、销售旅游“低价团”等行为,不仅要向游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旅游合同虚假宣传违约金规定

一、旅游合同虚假宣传违约金规定

合同法中并没有对旅游合同虚假宣传违约金有具体规定,一般根据合同约定来赔偿,下面请看旅游法中相关规定。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九十七条的均有相应处罚规定。如果线旅游企业存在虚假宣传、销售旅游“低价团”等行为,不仅要向游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情形及其严重的,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旅游者合法权益因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而受到侵害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比如虚假宣传的宣传单、签订的相关合同、购买的产品、相关产品及服务的收据或发票、对相关行为的录音、录像等;

(2)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就退货、退费及赔偿损失问题首先与旅行社进行交涉;

(3)在与旅行社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4)除此以外,还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相关法律规定

《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不正当利益。第九十八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综上所述,大家可以知道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旅游合同虚假宣传违约金规定,但是根据旅游法,只要发现旅行公司出现虚假宣传的情况,不仅需要承担赔偿客户的责任,而且还需要接受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吊销营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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