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中,逮捕决定部门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自行侦查的案件,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可直接作出逮捕决定。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未被逮捕的被告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可以决定逮捕。 总之,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在不同诉讼阶段,依据法定职权和条件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刑事案件逮捕程序怎么走
刑事案件逮捕程序如下:首先,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若不批准,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若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三、刑事案件逮捕证明需哪些材料
在刑事案件中,提请逮捕需准备多类材料。首先是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包含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案由和案件来源、犯罪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及逮捕必要性说明。 其次是证据材料,要能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证明犯罪行为发生、犯罪行为为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且证据需经查证属实。 再者是证明逮捕必要性的材料,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干扰作证等情形的相关证据。 最后是其他材料,如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前科材料等。这些材料需确保真实、完整、合法。
在了解刑事案件逮捕的决定部门是哪些之后,我们需要知道,逮捕决定做出后还有一系列相关事宜。比如被逮捕人在羁押期间的权利保障问题,家属如何进行探视等。而且逮捕后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等流程也会受到影响。如果您对刑事案件逮捕决定后的其他环节,像后续司法程序走向、嫌疑人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为您解答,让您对整个刑事案件流程有更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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