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情形不计入执行刑期
不计入执行刑期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若被错误羁押,错误羁押的时间不计入。比如司法机关错抓错捕当事人,之后经证明当事人无罪,这期间被羁押时间不算执行刑期。二是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监外执行是给予符合条件罪犯一定的在外执行机会,若其脱逃违背监管规定,脱逃时间不折抵刑期。三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此种非法方式获取的监外执行期不被认可。
二、哪些情形不计入扣押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计入扣押期限:一是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该期间自物品交付有关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之日起至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出具之日止。二是扣押期间涉及公告、在途期间等也不计入。在计算扣押期限时,需扣除这些法定不计入的时间段,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扣押措施依法合理进行。
三、哪些情形不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判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不构成医疗责任事故判定。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情况紧急难以周全考虑,采取措施虽可能有不良后果但无主观过错。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这是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受限于当前医学水平。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医疗机构在输血环节无过错。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责任在患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这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
在探讨哪些情形不计入执行刑期时,有多种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如果存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此外,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因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而获得赔偿的期间,也不计入执行刑期。这些特殊规定都有着严谨的法律逻辑。你是否对这些不计入执行刑期的情形还有其他疑问呢?若想进一步了解它们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或者对相关法律细节有更深入的探讨,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