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事诉讼领域,证据瑕疵往往成为案件胜诉的最大障碍,而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突破证据局限的律师,总能在看似无解的局面中找到转机。执业已逾 5 年的陈兵兵律师,凭借军事学与法学双学士的复合背景,在近 1000 件案件的办理中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在商事纠纷中通过精准的策略制定扭转诉讼局势。 陈兵兵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 5A 栋 11 层。他毕业于国防大学,双重学位背景赋予他独特的执业优势:军事学的严谨逻辑助力案件细节梳理与策略布局,法学专业功底则保障法律适用的精准性。五年执业生涯中,他聚焦商事纠纷等领域,以高效的服务与扎实的专业能力赢得当事人认可。 作为专职律师,陈兵兵始终秉持 “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 的执业理念,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全力以赴挖掘胜诉可能。一起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二审代理,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智慧与诉讼驾驭能力。 案件背景显示,陈兵兵的当事人 XX 公司与某园林建设公司签订《石材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为 “上海 XXXX 会所项目” 供应石材。合同履行后,园林公司拖欠部分货款未付,XX 公司提起一审诉讼,却因关键证据《结算审核表》为复印件、供货数量举证不足等理由,被一审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陷入败诉困境。 接受 XX 公司的二审委托后,陈兵兵并未被一审败诉的局面束缚,而是对一审判决及案件证据进行深入剖析,制定了以 “证据规则突破” 和 “对方举证责任转移” 为核心的上诉策略。首先,他强化证据链条,虽《结算审核表》为复印件,但通过园林公司项目经理黄 XX 的通话录音,证实该复印件符合双方交易习惯,且录音经对方确认真实性,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依据;其次,精准适用举证规则,援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结算审核表》作为园林公司内部文件,原件理应由其掌控,XX 公司已提供复印件 + 录音的初步证据,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园林公司,若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应承担不利后果;再者,在庭审中敏锐揭示对方矛盾陈述,园林公司一方面否认收到审核材料,另一方面声称已超额付款,前后表述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最后,成功将二审争议焦点锁定在 “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 上,围绕证据证明力展开辩论,避开一审中纠缠不清的证人出庭、质量纠纷等无关问题。 二审庭审中,陈兵兵逻辑清晰地陈述上诉意见,有效引导法庭关注核心法律争议,通过对证据规则的灵活运用与对方矛盾的精准击破,充分展现了案件的客观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南京市 xx 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认定两份《结算审核表》虽为复印件,但有通话录音佐证且原件由对方控制,应予以采信,而园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需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园林公司向 XX 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 418826.5 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为当事人成功追回欠款,最大限度降低了维权成本。 陈兵兵的法律服务最能为南京地区面临商事纠纷的企业发挥价值,尤其擅长买卖合同、债权债务等商事案件的处理。无论是证据存在瑕疵的复杂案件,还是一审败诉后的上诉案件,他都能凭借复合学科背景的优势、精准的策略制定与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解决方案。五年深耕南京法律服务领域,陈兵兵以近 1000 件案件的办理经验与二审逆转胜诉的典型成果,践行着 “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 的执业理念,成为南京地区企业商事维权的可靠法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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