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名下车辆质押合同
夫妻名下车辆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质押人(男):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质押人(女):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担保人(质物人): 身份证号:
质押权利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自愿将车辆(厂牌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为质押物在乙方处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 )。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自愿承担所有纠纷产生的费用)。
2、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质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日息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 日综合费用共计 元。逾期超五日甲方未能偿还本金,且未支付相应利息则乙方将终止合同并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4、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暂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押物及暂管物品挂失、转让或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质押期间质押物必须交由乙方暂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押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押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6、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乙方将会处置质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 处置质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7、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按合同处置,甲方应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8、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9、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10、本合同附《质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上述就是夫妻名下车辆质押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在要及时还债,不然对方就有权对您质押的物品进行拍卖处理,以及在质押期间不能让物品受到除了意外之外的损害,否者您将进行赔偿。在制定合同时,您最好请专业的律师来把关,以免合同中出现不利于您的条例。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盐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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