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相关知识

最新修订 | 2024-07-16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889人
专家导读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行政机关按法律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出的书面裁决。行政复议书写的好坏,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到政府形象,作为复议机关的复议工作人员除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ArticleTitle}

在实践中,一些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与其利益相关的行政行为有异议,从而向复议机关提出了复议申请,此时,复议机关在审查该行政行为后,会就该案件做出一个书面处理决定,这个决定就是《行政复议决定》。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介绍一下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相关知识。

一、概念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二、内容及结构

首先,首部大体包括标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身份情况等四个方面事项:

1、标题。即文书的名称。应写明“××××(机关名称)行政复议决定书”。

2、案号。即公文中的发文字号“××年××复字第××号”。

3、申请人的身份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情况。

4、被申请人的情况。名称、地址、法宝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其次,正文包括:

1、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

2、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3、复议结论

第三,结尾包括:

1、要写明如不服复议决定可以向人民法起诉,及其期限。如果是最终的复议决定,要写明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2、落款。由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复议机关的印章,并写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

三、如何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

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复议机关对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复议决定书中能得到体现。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政府的形象。因此,作为复议机关的复议工作人员在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外,还要认真地撰写好行政复议决定书。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提几点粗浅的看法,以示探讨与交流。

1、当前行政复议决定书存在的几个问题。 行政复议法》对如何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未作明确、具体的规定,各地做法不尽统一。原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在2000年度印发了一套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对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从形式上规范了格式规定,但实践当中仍存在着不统一的现象,比如在格式上,有些行政复议决定书以文件形式出现,使人难以界定是文件还是法律文书?是文件又不符合公文的有关规定,是法律文书却又套上红头文件,容易混淆了两种文书的用法;有些行政复议决定书前面未写上复议机关的名称;有些在标注编号上以“府复决字第号”,“政行复号”或“府复号”等形式出现;有些还干脆写上抄送单位等等,在内容上,更是形式多样,有些没有申请人称或被申请人称,就直接进入复议机关查明阶段,无法知道申请人的诉称内容和被申请人的辩解理由;有些在复议机关查明部分写上“经本机关查明,又查明,另查明,还查明”等情形,缺乏了连贯性和严谨性;有些在认定事实、事由等方面未加以概括、归纳,复议决定书写得不够精炼,篇幅过长,缺乏了严密性;有些没有引用复议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等等。总之,在当前国家没有统一格式的情况下,复议决定书存在的问题不少。这些在形式上和内容上的随意“改革”和“创新”,影响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质量,以及应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高度重视。

2、认识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重要性。 政府法制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复议决定书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专业性和技术性的缩影,它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一方面,它是行政机关严格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另一方面,它又是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直接依据。对外代表政府行为和形象,如果复议决定书没有严格的规范要求,不讲究用语的技巧,粗制滥造,缺乏逻辑性和说服力,或偏离客观事实和错误适用法律依据,那肯定会影响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老百姓就会对政府产生不信任感,甚至持怀疑的态度,从而扭曲了政府的良好形象。行政复议决定书撰写得好与不好,关系到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关系到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以及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充分、正确地认识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3、行政复议决定书必须做到规范、合法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规范、合法,主要从格式、内容、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加以综合考虑,尽量形成统一的法律文书,当然,也不排除在规范、合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内容部分作适当的创新。比如对事实、理由等内容进行压缩、提炼,讲究用语技巧等,尽量做到简洁、明了,但又不失真。“创新”并不意味着对复议决定书的内容随意夸大和改变客观事实,或随意适用法律依据。比如,复议决定书用文件下发,复议决定书前面不写上复议机关名称,没有申请人的诉称内容或被申请人的辩解理由等等,这样,就显得不够规范了。在适用法律依据问题上有些行政机关为了保险起见,对作出的处罚决定采用多个法律或多个条款项目;有些应同时适用法律和法规规章的,它仅适用法律,没有适用法规规章,复议决定书也未予以更正或体现,那就显得不合法了。《行政处罚法》对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严格的格式规定,我们在检查考核各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时,也重点对案件质量特别是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性合法性予以检查、监督,指出存在的问题。因此,作为指导依法行政工作的法制部门,我们自己应首先做到,特别是在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时更要有严格的要求,务必在格式和内容上做到规范、合法,这也能对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起指导作用。

4、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必须做到简明、准确。 行政复议决定书作为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权威性判定的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一定的格式和内容。因此在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时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标题,编号,复议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复议原因,复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适用,复议机关查明事实,复议决定及告知诉权,落款时间和盖章。这样比较符合逻辑规定,也符合法律文书的一般格式要求。

综上所述,小编通过阐述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概念、内容及结构、以及对如何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几点看法,可以知道行政复议决定书是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或相关人提出的复议申请所做的一种书面处理决定,对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重要意义。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怀化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相关知识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3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5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5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5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关于离婚协议书的相关知识
1、离婚协议书不是双方签字就生效,而是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只要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是可以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的。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然是不能够违反法律的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嘉兴农村拆迁户口政策相关知识?
嘉兴市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户籍管理制度,从那时起,嘉兴市不再区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公民户口从此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新的户籍管理制度主要体现三方面的优越性: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实行按居住地划分的人口统计制度。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相关法律知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相关法律知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行政类
您好,我们县城有一片被规定为国家一级保护的红豆杉树林,由于此座山跨越了两个村,两个村因争抢这票红豆杉树林的所有权闹得不可开交,大家都不满法院的判决,要进行国家森林行政复议,可以吗?
[律师回复]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所有国家森林行政复议是被允许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相关法律知识
未婚的人总是结婚父母担心的事,和已婚人士发现破坏婚姻,婚姻有很多问题需要处理,如果你没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应该是离婚,离婚下面小编为你介绍中国法律应该知道哪些法律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律师你好,我有税务方面的事需要去法院上诉,现在在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我想了解一下税务行政复议答复的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我普及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以下为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答复相关知识
(一)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这是由行政复议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救济的目的所决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理合法、适当,或税务机关还没有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存在税务行政复议。
(二)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当事人提出申请是引起税务行政复议的重要条件之一。当事人不申请,就不可能通过行政复议这种形式获得救济。
(三)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
(四)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于大多数行政案件来说,当事人都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此基础上,两个程序的衔接方面,税务行政案件的适用还有其特殊性。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因纳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能起诉;对于因处罚、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复议或诉讼程序,如选择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快速解决“税务类纠纷”问题
当前62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合同相关知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相关知识
顶部